
“你每個月工資都交家裏,怎麼會沒有?”
爸爸劈頭蓋臉地質問。
他甚至沒有意識到,那是我的工資,不是家裏的固定收入。
“錢已經用完了。”
“用哪兒了?”
我看著醫院新發的工作牌,語氣平靜:“用在我自己身上。”
爸爸沉默了幾秒,像是聽見了極荒唐的話。
“你媽這些年吃藥、複查,哪樣不要錢?現在悅悅剛結婚,你當姐姐的撒手不管,以後還怎麼見人?”
“她沒有病。”
這句話落下,電話裏隻剩粗重的呼吸。
爸爸惱怒。
“誰跟你胡說八道了?你媽身體好一點,還不是這些年養得好!”
事到如今,他們還不肯說實話。
隻是默契地看著我放棄錄取通知,放棄工作,再放棄自己的婚禮。
我沒再爭辯,直接掛斷。
半小時後,媽媽發來語音。
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,說自己已經停藥了,反正女兒不要她,她活著也沒意思。
我直接撥了縣醫院急診科的電話。
報上她的地址,又通知了社區醫生。
救護車很快開進小區。
媽媽本想裝暈,被醫護人員抬上擔架後卻急了,當著鄰居的麵坐起來,堅持說自己隻是情緒激動,不需要去醫院。
社區醫生測完血壓,數值正常。
她折騰出來的動靜太大,半個樓道的人都在圍觀。
當天晚上,媽媽給我打了二十七個電話。
我一個也沒接。
第二周,醫院結束試崗,正式和我簽了合同。
宿舍就在醫院後街,我卻沒有立刻搬過去。
周敘從不催我談過去,也不提那場被取消的婚禮。
我們像普通室友一樣輪流做飯,偶爾下班早了,就去江邊走一圈。
直到某天,我在書房找訂書機,翻出一個舊紙袋。
裏麵是兩年前婚宴的退款單、作廢的請柬,還有一張沒有送出去的婚紗照。
照片上的我笑得很淺,手機卻緊緊攥在手裏。
那天拍攝過程中,媽媽打了十三次電話。她說胸悶,我連婚紗都沒換,就衝回了縣城。
周敘站在書房門口,看到紙袋,伸手接了過去。
“本來想扔,後來忘了。”
他沒有問我感不感動。
隻是把東西塞進垃圾袋。
我忽然拽住他的衣袖。
“周敘。”
“嗯?”
“你還願意結婚嗎?”
他看了我很久,眼裏沒有驚喜,反而格外認真。
“如果你是為了證明離開他們也能過得好,不願意。”
“如果是因為不想欠我,也不願意。”
我鬆開手。
他卻握住了我的手腕。
“等你確定想和我過一輩子,再問一次。”
當天夜裏,媽媽發來最後通牒。
【三天之內不回來,我就當沒生過你。】
我沒有再回縣城。
三天後,我把戶口本補辦需要的材料遞進了派出所窗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