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開始收拾東西。
其實沒什麼可收拾的,行李箱壓根沒拆過。
我在本子上寫了份離開清單。
一,拖鞋放回原處。
二,不欠沈家一分錢。
三,別等人開口趕,自己先走,體麵。
寫完又列了張結算單,住宿按縣城招待所算一天八十,剩飯按一頓三塊五算。
加起來七千多。
我兜裏隻有從老家帶來的兩千三,還差一大截。
差的部分,回去擺攤慢慢還。
第三個月剛開頭,沈瑤的鑽石手鏈不見了。
她急得滿屋子找,說那是奶奶留給她的。
老陳在一旁開口:“下午我隻看見二小姐進過洗衣房。”
洗衣房旁邊,隻住著我一個人。
親爸直接走到我門口:“打開。”
沈瑤追過來攔他:“爸,不可能是妹妹!”
親爸把她往後一撥:“你懂什麼。”
我把行李箱拖過來,拉鏈一拉到底。
兩身衣服,一包餅幹,一個本子,一張銀行卡。
老陳翻了三遍,什麼都沒有。
親爸又讓人翻床底,翻衣櫃。
衣櫃是空的,翻起來很快。
半小時後,張姨在車庫的地墊底下找到了那條手鏈。
沈瑤紅著眼睛跟我道歉,好像丟東西的人是我。
親爸隻說了一句:“找到就好。”
他沒看我,也沒看老陳。
我蹲在地上,把翻亂的衣服一件件疊回去。
一雙高跟鞋停在了門口。
是親媽,三個月來她頭一回下到一樓。
她看了看我的行李箱,又看了看那張銀行卡。
我以為她會說點什麼。
她隻說:“以後別讓瑤瑤誤會。”
說完轉身就走了。
我把拉鏈拉上,這次再沒拉開過。
晚上,門縫底下塞進來一張紙條。
字跡很秀氣,沒有署名。
【車庫那塊地墊,昨天下午老陳剛換過。】
我把紙條看了兩遍,撕碎衝進了馬桶。
跑路型人格的原則:不該知道的,一律當沒看見。
第三個月的最後一天,五十萬照舊準時到賬。
連著三個月,一天都沒晚過。
這下我徹底明白了。
五百是說給外人聽的,五十萬是按月催我走人的。
第一個月是我不懂,第二個月是我裝不懂,第三個月還不走,就是真不識趣了。
走之前,我想上三樓看一眼。
來了三個月,我一次都沒上去過。
樓梯口那塊“裝修中”的牌子還在,可我聞不到一點油漆味。
走廊盡頭的房門虛掩著。
我從門縫往裏看。
粉色的床,白色的書桌,窗台上擺著一排多肉。
門上掛著一塊小木牌,刻著兩個字:念念。
我站了很久。
原來早就裝好了。
裝好了也沒人叫我上來,那就是不打算讓我住了。
我輕輕把門帶上,就像從來沒來過。
當晚,我給親媽寫了封感謝信。
謝謝她管了我三個月飯,也謝謝那塊排骨。
信寫了三頁,最後一句是:您給的錢我一分沒動,隨時來縣城找我拿。
我把信塞進書房門縫,把拖鞋擺回鞋櫃,拖著行李箱出了後門。
後門那條路,我第一天就走熟了。
淩晨的大巴站冷得透骨,我縮在座位上,手機亮了一下。
是個陌生號碼。
【走了,就別回頭。】
【這是為你好。】
大巴開動了。
我盯著那兩行字,翻來覆去看了好多遍。
我沒告訴過任何人,我今晚要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