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先想的是房子。
現在住的那套三居室,是我和韓鬆婚後第二年買的,總價一百八十萬,首付五十四萬。
這五十四萬裏,有二十二萬是我結婚前自己攢下的。
當時我在廣誠建設做招投標,提成拿得比韓鬆還多;
另外十五萬,是我媽把老房子抵押了一部分、又跟親戚湊了給我的,就為了讓我在婆家腰杆能直一點。
剩下的十七萬,才是我倆共同的錢。
房產證上寫著我和韓鬆兩個人的名字,貸款一百二十六萬,我是共同還款人,這些年我的公積金一直對衝在裏頭。
我把這一筆一筆說給戴文聽,她一邊聽一邊點頭。
「換句話說,」戴文把米粒接過去,「這房子他一個人賣不了,也動不了。真要分,你那三十七萬首付和這些年的還款,一筆一筆都有記錄。」
我從前怎麼就覺得,這房子是「他買的」呢。
「除了這套三居室,」我接著說,「我名下還有一套婚前的老破小,二〇一八年買的,總價六十二萬,房產證上從頭到尾隻有我一個人,貸款這些年也是我自己在還。那是我留的最後一條退路,我從沒跟韓鬆細說過。」
戴文挑了挑眉:「這房子他惦記不著吧?」
「惦記不著。」我說,「婚前個人財產,跟他沒關係。」
再想他那個公司。
韓鬆和錢誌國合夥開宏屹建材,做工程分包。
前年為了墊資,從銀行貸了兩百萬的經營貸。
銀行放款前要配偶簽字,知情、連帶擔保,那一摞文件是我一頁一頁簽過去的,我的身份證、我的收入證明、我的簽名,都壓在銀行檔案裏。
「上個月錢誌國還提過,」我說,「有一筆八十萬的續貸馬上到期,要重新麵簽,還得我去。」
戴文聽到這兒,手指頭在我膝蓋上點了點:「沒有你簽字,那筆錢放不下來,舊的也續不上,對吧?」
我點頭。
我一直以為那是「他的生意」。
我一個女人不懂,簽個字罷了。
此刻才反應過來。
我哪裏是簽個字,我是把自己也押進去,給他墊了台階。
「還有他那些客戶。」我越說越順,「韓鬆能從原來的小工做到分包,靠的是我在廣誠那幾年攢下的人脈。錦程地產那條線,是我一個招標辦的老大哥牽的頭,頭兩筆生意是人家看我的麵子給的;他現在公司裏好幾個上遊,都是我一家一家跑出來的關係。我懷孕半停工以後,這些才一點點交到他手上。」
戴文聽到這兒,嘖了一聲:「所以你說,到底是誰養著誰?」
最後是錢。
他的工資卡、理財、每個月給家裏轉的賬,銀行流水全都在。
他給那個羅倩轉的錢,戴文說也能順著流水查。
而我自己,婚前的存款沒花完,公積金、社保一直在繳。
我不是一無所有的家庭主婦。
我隻是被「為了孩子」四個字糊住了眼睛,一讓再讓。
我越算,心跳得越快。
後背不知什麼時候出了一層薄汗。
但那汗不是怕,是熱的,一股氣從腳底往頭頂湧。
我看著懷裏睡著的米粒,看著她小小的、安穩的臉,心裏那本糊塗賬,第一次清清楚楚地攤開在眼前。
韓鬆那點光鮮,底下一半是我和我娘家托著的。
我不是沒他不行。
我是太想給米粒一個家,才把自己活小了。
「想明白了。」我聽見自己的聲音,很輕,卻不抖了。
窗外的天不知什麼時候泛起一層灰白,樓道裏的燈還亮著,照了一整夜。
就在這個時候,調解室的門,被人從外麵推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