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他沒有回來。
那天晚上沒回,第二天沒回,第三天還是沒有。
頭一天我還下意識給他留燈,到第二天,我把玄關、客廳、臥室的燈一盞盞關掉,早早睡了。
阿姨看我的眼神帶著小心翼翼的可憐,做飯時多加了兩個菜,欲言又止,最後隻歎著氣收拾廚房。
我照常吃飯,照常把他換下來沒帶走的襯衫疊好,放進衣櫃最上層,手沒抖,就是疊到那件深灰大衣時,停了好一會兒。
第四天下午,我收到他的消息,短短五個字:「同意離婚吧。」
後麵跟著一份電子協議。
我點開看。
他把那套寫了我們兩個人名字的房子給我,另補五百萬現金,車子歸我,他自己什麼都沒留。
大方得很,是那種急於甩掉包袱的幹脆。
我盯著協議看了很久,回了一個字:「好。」
他秒回:「明天上午十點,民政局門口見。」
我沒再回。
當晚薑晚過來,看見我蹲在地上收拾箱子,眼圈一下紅了。
「你真要離?」
「嗯。」
「你就一點不難受?」
我疊衣服的手頓了一下。
難受,怎麼會不難受。
三年,一千多個日夜,我把心捧到他麵前,他不要,現在我想把它收回來,總得疼一陣。
可再疼,也比就這麼一直疼下去強。
「晚晚,」我把最後一件毛衣放進箱子,「你還記得我車禍的事嗎?」
她愣了一下:「怎麼突然問這個?」
「我最近總做同一個夢,」我說,「夢裏有輛翻掉的車,駕駛座上卡著個人,我拚命想把他拉出來,可怎麼都看不清他的臉。」
薑晚的表情有點奇怪。
「夢都是反的,」她避開我的眼睛,「別瞎想。」
她好像知道些什麼。
我沒追問。
第二天我準時到民政局。
陸時嶼已經等在門口,黑色大衣,沒係圍巾,下巴一層淡青的胡茬,看著像幾天沒睡好。
他看見我,目光在我臉上停了幾秒,似乎想說什麼。
我沒給他開口的機會,徑直往裏走:「辦吧。」
等候區還坐著兩對,一對年輕人,女孩紅著眼,男孩低聲下氣地哄,另一對年紀大些,兩個人隔著一個座位坐,誰也不看誰。
叫到我們號,工作人員例行問是不是自願、有沒有協商好,我答是,他在旁邊頓了一下,也答是。
簽字時他筆尖停了幾秒,抬眼看我,像還想說什麼,我先把自己那份簽完,推了回去。
手續比我想的快。
鋼印蓋下去,很輕的一聲「哢」。
像是什麼東西碎了。
紅本本換成離婚證,這一回,上麵隻有一個人的名字。
走出民政局,外麵又在下雪。
陸時嶼站在台階下,雪落了他一肩,他沒動。
「蘇晚。」他叫我。
我回頭。
他張了張嘴,最後隻擠出一句:「......對不起。」
我扯了扯嘴角。
「不用。」我說,「陸時嶼,祝你和沈念,百年好合。」
他臉色一下子白了。
我沒再看他,轉身下台階,踩著雪往前走,沒回頭。
這一次,是真的沒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