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審結束後兩周,法院出了判決書。
那天,我特意換上正裝,早早來到法院,我要當著周嶼的麵,親耳聽這個結果。
判決結果,一項一項,由法官念出來。
「一、準予原告宋念與被告周嶼離婚。」
「二、被告補償原告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、裝修款,共計一百八十二萬元。」
「三、被告隱藏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中,原告分得百分之七十,計二百零三萬元。」
「四、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損害賠償金,十五萬元。」
「以上合計,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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