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律師從業第八年,我在法庭上,撞見了自己丈夫出軌的證據。
那隻玉鐲,戴在對麵律師助理的手腕上。
糯種飄花,內側刻著「嶼」字,是我結婚五周年那天,周嶼親手給我戴上的。
他說,全世界隻此一隻。
現在,它套在一個叫林微微的姑娘手上,那姑娘嬌怯怯地喊我「宋律師」,轉頭喊周嶼「周律」,喊得又甜又膩。
我沒當場發作。
我叫宋念,城錦律所合夥人,接過的離婚案,沒有八百也有五百,最擅長幫原配,把出軌的丈夫和小三,打到淨身出戶。
輪到我自己,要在法庭上失態,那就成了全城律師圈的笑話。
我忍了。
庭審結束,我照舊跟法官點頭微笑,走出法院,才給周嶼打電話,他說,在加班。
我開車去他樓下,在車裏坐了四十分鐘,看著他摟著林微微出來,那隻玉鐲在路燈下,晃得我眼睛生疼。
我掏出手機,拍了三張,連他手搭在她腰上的位置,都清清楚楚。
這是八年律師生涯,刻進骨頭裏的本能。
證據,永遠比情緒值錢。
但這一次,我不光要證據。
我要讓這對狗男女,把吃下去的、吞下去的,連本帶利,全給我吐出來。
我要讓他們,嘗嘗我那些當事人受過的每一分苦。
周嶼,林微微,你們最好祈禱,我還能念著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