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周後,我向朝陽區法院,遞交離婚起訴狀,該提的一項沒落,唯獨沒提嶼微科技,那張牌,我死死壓在手裏。
立案那天,我在法院台階上給小陳打電話,讓她預約主任,再查一查宏遠建材、昌盛貿易的合同,是誰簽的、費用走的什麼賬。
掛了電話,周嶼連發兩條微信,我看一眼,直接拉黑。
第二天見主任。
王德培做了三十年律師,是看著我和周嶼進所、主持我們婚禮的人。
我把周嶼出軌、轉移財產、已起訴的事說了,沒提嶼微。
老頭長長歎了口氣:「你們倆,都是我帶出來的......」
「我跟周嶼沒法在一個團隊,我想轉組。」
「沒問題。」他點了點頭,又問,「有把握嗎?」
「有。」
他重重拍拍我肩:「你是我帶過最好的婚姻法律師,放手去打,別給我丟臉。」
出來在走廊,碰到林微微。
她穿條米色連衣裙,小腹還看不出弧度,臉色紅潤,「轉正」的承諾,讓她安了心。
「宋律師,您身體好點了嗎?」她笑得又怯又得意。
我想起她頭天來所裏,穿件洗得發白的T恤,是我,把她拉進來的。
學得真好。
「身體怎麼樣?」我問。
她下意識摸小腹:「挺好的。」
「懷孕前三個月,當心。」我看著她的眼睛,一字一句,「別用別人家的錢,養自己的孩子,會,遭報應。」
她臉一白,我沒再看她,徑直走了。
開庭,是一個月後。
周嶼請了個以「狠」著稱的離婚律師,姓趙。
我沒請,我自己,就是最好的離婚律師。
趙律師的答辯,跟我預想的一樣,房子是婚前財產、裝修還貸是「自願贈與」、兩百七十萬是「公司走賬款」、出軌證據不合法、精神賠償沒依據。
條理清晰,刀刀見血。
輪到我舉證,我站了起來,環視法庭一圈,不慌不忙。
「審判長,支付寶轉賬記錄三十七頁,被告婚姻存續期間,每月固定向林微微轉賬六千八百元,備注『房租』,共十三個月,八萬八千四百元,經法院調查令調取,來源合法。」
趙律師反對,被法官駁回。
周嶼臉色變了,他沒料到,我會直接申請調查令。
「第二組,被告信用卡賬單,今年三月十七日,在蒂芙尼消費兩萬四,買女士項鏈,項鏈未在家庭出現,被告說不出送給誰,屬擅自處分共同財產,用於第三者,應返還。」
「第三組,房屋現值一千一百二十萬,婚後共同還貸四年八個月,我還款三十八萬四,依司法解釋第七十八條,被告應補償我還貸及增值一百四十六萬,加裝修款六十萬,合計二百零六萬。」
趙律師翻著材料,沒急著反對,在評估這個數字。
「第四組,被告與第三人公共場合親密照片三十一張、視頻七段,全部公證,拍攝地均為公共場所,證明被告,是過錯方。」
我提交完證據,轉頭看向周嶼,他正死死盯著我,那眼神裏,有了他從沒對我有過的東西。
不是憤怒,是忌憚。
他終於意識到,我不是在跟他鬧,我是在打一場,他贏不了的仗。
休庭法槌敲下,小陳從旁聽席追上來,壓低聲音,把手機遞過來。
「宋律,您讓查的那兩家,宏遠、昌盛,合同都是周律師簽的,費用沒走對公賬,進了嶼微科技。王主任好像也聽到風聲了,讓我問您,這事,跟所裏到底有沒有關係。」
我盯著屏幕上那兩份合同,三百二十萬。
這一步一旦邁出去,就不隻是離婚分財產了。
周嶼會被吊銷執照、移送公安,連城錦律所都可能被拖進漩渦,而我這個最先知情的人,也休想全身而退。
我抬起頭,法庭門口,周嶼背對著我,正低聲跟趙律師說著什麼,背影繃得很緊,再沒了開庭前那副從容。
我握緊了包裏那份嶼微科技的材料。
我心裏那點最後的猶豫,在這一刻,煙消雲散。
周嶼,是你不仁在先。
那就別怪我,不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