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沒把卡給他,隻跟他說,卡找不到了,得去銀行掛失補辦。
他很不高興,連著三天沒跟我說一句話。
第四天早上,婆婆把我叫到她房間。
「庭庭,你這是什麼意思?」她靠在床頭,斜著眼睛看我,「啟明要用錢,你不給?這個家什麼時候輪到你做主了?」
「媽,那是我媽留給我的。」
「你媽留給你的?」她冷笑了一聲,手指敲著床沿,「你嫁到我們張家十三年,吃我們家的,住我們家的,你人都是我們家的。一張卡,分那麼清幹什麼?」
我低著頭,沒吭聲。
「我兒子容易嗎?」她的聲音高起來,「一個人養活一大家子,養你,養萌萌,還要養我這個老婆子。你倒好,攥著一張卡,跟防賊一樣防他。」
她看著我,一字一頓地說:「說句不好聽的,你就是我們家請的保姆,還是不花錢的那種。啟明願意養著你,是你的福氣,別不知足。」
保姆。
不花錢的保姆。
我端著手裏的藥碗,站在床邊,一個字一個字聽完了。
「媽,吃藥吧。」我把碗遞過去。
晚上,張啟明回來,進門就問:「卡補辦了沒有?」
「銀行說要七個工作日。」
「麻煩死了。」他把外套往沙發上一扔,「庭庭,這個項目成了,我今年就能再升一級。到時候換個大房子,讓萌萌上私立學校,好不好?」
他給我畫餅的時候,眼睛不看我,看著電視。
「好。」
那天晚上,我躺在張啟明身邊,聽他睡著。
淩晨兩點,我起來了,書房的保險櫃在書櫃下麵。
這個保險櫃,當年是我挑的,備用鑰匙一直在我的針線盒裏,十三年,他沒換過。
針線盒是我媽給我的陪嫁,紅木的,蓋子上刻著一朵牡丹。
我捏著鑰匙,在他書房門口站了半分鐘。
進去,就再也回不去了。
我擰開了門。
我跪在地毯上,把鑰匙插進去,擰開。
裏麵是一摞一摞的文件,房產證、合同、存單。
還有一遝銀行流水單,他打印出來的,用夾子夾著。
我打開手機手電筒,一頁一頁看。
第一頁,三年前,轉賬五千,收款人:蘇倩。
第二頁八千,第三頁一萬二,一筆比一筆大。
再往後翻,去年情人節,五千二。
去年五月二十號,一千三百一十四。
去年七夕,五千二。
我女兒的生日,他轉了蘇倩三千。
那一頁上寫著備注:買條裙子。
萌萌生日那天,他說公司加班,沒回來。
越往後,數字越大,兩萬,三萬,五萬。
三年,一筆一筆,密密麻麻。
我的手開始抖,抖得手機的光斑在紙上亂跳。
我把手機咬在嘴裏,騰出兩隻手,一頁一頁地拍。
拍一張,翻一頁,動作放得很輕,輕到聽不見紙響。
拍到一半,我翻到了最底下,最底下,壓著一份合同。
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,購房人:蘇倩。
我翻到付款那一頁,首付四十二萬。
首付款的轉出賬戶,尾號4733。
我盯著那四個數字,看了三遍。
4733。
那是我媽留給我的那張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