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傍晚,許知意到了我公司樓下。
我下班時,她正站在門口,手裏拿著那張借條。
“阿哲重新寫了。”她遞給我,“二十六萬,寫你的名字,月底還。你滿意了?”
我接過來看了一遍,日期和簽名都在。
“謝謝。”
她沒鬆手,反而攥住紙的另一角。
“你跟我說謝謝?”
“借條給我吧。”
她把紙鬆開了,臉色卻越來越難看。
“我下午去問過房東。你說不續租,還把東西搬走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到底想怎麼樣?錢我幫你要,房子我重新找。你總不能一聲不吭,就把六年全算了。”
她說“重新找”時,語氣和說“重新挑個蛋糕”沒什麼兩樣。
我把借條折好,裝進包裏。
“你不用幫我要。陳哲知道該還給誰。”
許知意攔住我:“你是在怪我沒先問你,對不對?我承認,這件事我考慮得不周到。”
她看著我的眼睛,等我順著這句話往下說。
像以前每次吵架那樣。
隻要她退一步,我就會告訴她沒關係。
可我這次隻說:“我要走了。”
“回你同事那兒?”
“嗯。”
她跟著我走了兩步,手機忽然響起。
屏幕上是陳哲的名字。
許知意看了一眼,按掉了。
“今天我不去他那兒了。”她說,“我們找個地方,好好談談。”
我沒有停。
手機又響了。
她再次按掉,追上來拉住我的胳膊:“周硯,我已經在改了,你給我一點時間。”
“先接電話吧。”
“我說了不接。”
話音剛落,陳哲發來一條語音,屏幕自動亮起,預覽裏隻有一句:
【知意,店裏又來人了。】
許知意攥著手機,指節發白。
我看著她:“去吧。”
她抬起頭,眼裏竟有些委屈:“你能不能別每次都這樣說話?我如果現在走,你是不是又要記我一筆?”
“不會。”
她還想說什麼,第三通電話響了。
這次,她接了。
陳哲在那頭說得很急,我聽不清內容,隻看見許知意的臉色一點點變了。
掛斷後,她說:“店裏出了點事,我過去看一眼。你等我回來,我們今晚一定談。”
“好。”
她愣了一下,仿佛沒料到我答應得這麼快。
“那你別關機。”
我點頭。
許知意走到車邊,又回頭看我。
“我知道你還在生氣。等阿哲把錢還了,我帶你去看新房。”
她上了車。
我站在原地,把口袋裏的鑰匙摸了出來。
那把鑰匙用了四年,邊上掉了一小塊漆,是她第一次學開門時摔的。
我把鑰匙裝進信封,寄給了房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