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三天清晨,我把戒指寄給了沈硯。
護士看見戒盒,問:“這麼漂亮,不要了?”
戒指是沈硯親自畫圖定的,內圈刻著初見日期。求婚那天他緊張得戴錯手,我笑了很久。
那時我真以為,我們會結婚。
“不要了。”
快遞剛取走,沈硯的電話就追過來。
“喬晚,你把戒指退回來什麼意思?”
“字麵意思。”
“你非要鬧到退婚?”
火氣起來後,他又硬生生壓下去。
“婚禮我準備了大半年,房子也按你喜歡的改了。”
“你想要的我哪樣沒給?”
“念念不過需要我幫她做幾個決定,你為什麼非逼我在你們之間選?”
“因為我是你未婚妻。”
“所以呢?”
他幾乎脫口而出,“你是我要娶的人,她是我從小一起長大、答應會照顧的人。”
“這兩件事有什麼衝突?”
他甚至有些無奈。
“我又沒跟她談戀愛。你非把一個病人當情敵,不累嗎?”
原來五年裏,我一直想讓他做的選擇,在他眼裏根本不存在。
“那你兩個都留著吧。”
沈硯沒聽懂。
“別陰陽怪氣。晚上回來,我給你賠罪。婚我也沒同意退,你別想說跑就跑。”
他說得半真半哄,像過去每次吃定我時一樣。
以前我最吃這一套。
他隻要沉著臉把我拉回來,再低頭親一下額頭,我就會覺得他至少舍不得我。
現在我才聽懂。
他不是舍不得我難過。
他隻是不接受我真的能離開。
上午,我聯係線上律師,把身後事意願書電子簽完,又請醫院做了見證。
不辦告別儀式。
不立碑。
骨灰撒海。
“親屬如果不同意,也可能有爭議。您確定?”
“確定。”
我把每一頁都核了一遍。
這是我這輩子做過最輕鬆的一次選擇。
因為後果隻屬於我自己。
中午,婚慶負責人來補簽取消協議。
她看見病號服,愣了好幾秒。
“我昨天就跟沈先生說您像在醫院。”
“他說什麼?”
“他說您身體一直好,讓我別跟著您胡鬧。”
我笑了笑。
“他一直很了解我。”
隻不過了解的是那個永遠能撐、永遠會回去的喬晚。
簽完字,我一陣眩暈,筆從手裏掉下去。
負責人走之前給沈硯發了消息:
【喬小姐真的在住院,狀態很差。】
沈硯十分鐘後才回:
【哪家醫院?】
緊接著又一條。
【算了。她想讓我去找,就不會藏著。】
他第二次離真相隻差一步。
可他又替我做了決定。
下午兩點,我的意識斷了將近一分鐘。
再醒來時,醫生升高床欄。
“今天最危險,別再處理事情了。”
我點頭。
該處理的,已經差不多了。
至於沈硯。
我已經不準備帶他去下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