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如果我還活著。
我當然會。
別說一千五百萬,就算是一點五個億。
我也會拚了命的掙。
就像當年為了給霍言訓打那一千一百萬。
我一天打四份工。
那時我剛懷上女兒不久,大冬天的蹲在餐館外麵洗了幾千個盤子,把手洗得發皴裂開。
我在2小時便利店當收銀員,兩條腿水腫得一戳就是一個坑。
我還賣過啤酒,炒過炒飯。
連不小心被車撞,對方說要送我去醫院,我都攥著車主的衣角哀求:
“賠我點錢就行。”
“反正我都快死了,治不治的都沒關係了。”
車主罵我是瘋子。
我也覺得我可能是個瘋子。
不然怎麼會為了掙點破錢,連命都不要。
可那個時候,霍言訓真的很需要這筆錢。
我得救他。
霍言訓把女兒帶回了家。
起初女兒瘋狂掙紮,想跑。
霍言訓騙她:“小孩兒不都喜歡吃糖嗎?你跟我回去,我給你糖。”
女兒這才停下:“真的嗎?很甜嗎?”
霍言訓給女兒拿了很多巧克力。
都是高級貨,女兒從沒見過,卻忍著一顆都沒吃。
全都藏在了自己的小口袋裏。
藏到最後一顆時,女兒咽了咽口水。
“檸檸加油,忍著不能吃。”
“媽媽喜歡吃糖,要全部留給媽媽。”
我急得圍著女兒團團轉。
吃吧,檸檸,吃吧。
媽媽一點都不喜歡吃糖。
那時候喜歡吃,是因為藥太苦了。
糖能讓我沒那麼苦。
可媽媽現在已經不需要糖了。
女兒在霍言訓家裏待了三天,囤了一堆巧克力。
還囤了一堆瓶瓶罐罐。
全都是她在廚房裏撿的。
傭人用完的調料罐,隨手扔進垃圾桶。
她大半夜不睡覺,偷偷撿起來,洗幹淨藏好。
連霍言訓舉辦訂婚宴,她都在撿。
那天霍家別墅很熱鬧,霍言訓把女兒反鎖在房間裏,不許她出現在人前。
可她還是趁傭人拿東西,偷偷溜了出去。
她把院子裏那些喝完的啤酒罐、紅酒瓶,全都撿起來,抱在懷裏。
不小心撞到人。
沒喝完的半瓶紅酒,正好灑在霍言訓的未婚妻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