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回到家時,我剛推開門,就聽見客廳傳來爭吵聲。
爸爸坐在沙發左邊,媽媽坐在右邊。
兩個人中間隔著很遠,誰也不肯看誰。
他們吵得太專注,沒有發現站在玄關後的我。
餐桌上攤著一份離婚協議。
最下方還有一行沒有確定的內容。
離婚後,雙方各自居住,沈知微今後的生活安排另行商議。
爸爸冷著臉開口。
“她已經二十歲了,有手有腳,可以住宿舍,也可以出去租房。”
媽媽立刻反駁。
“她從小身體就不好,真出了事誰負責?”
“當初是你答應領養的。”
“明明是你母親催得最厲害。”
兩個人你一句我一句,誰也不肯退讓。
他們不是擔心我沒人照顧。
他們隻是害怕,一旦我出了事,責任會落到自己身上。
我站在玄關後麵,安靜地聽了很久。
直到媽媽起身去拿桌上的離婚協議,才在轉頭時看見了我。
她的動作頓時僵住。
“知微?”
“你什麼時候回來的?”
“剛到。”
我低頭換鞋,裝作什麼都沒聽見。
媽媽盯著我看了一會兒,試探著問:
“你們學校是不是能申請長期住宿?”
“你已經成年了,也該學著獨立。”
爸爸跟著開口。
“如果生活費不夠,我們每個月可以各出一部分。”
他們說得那麼體麵。
仿佛不是急著把我推出去,而是在替我的未來考慮。
我點點頭。
“我明天就去問。”
媽媽明顯鬆了口氣。
爸爸也把離婚協議重新收進文件袋。
他們終於不再爭吵,甚至難得平靜地坐在了同一張沙發上。
原來隻要我肯離開,這個家就能短暫地恢複安寧。
那天晚上,我開始整理東西。
我的衣服隻占了半個衣櫃。
剩下的地方放著沈明珠換季的裙子,還有沈嘉言小時候的獎杯。
我打開最下麵的抽屜,翻出一枚生了鏽的鋼琴獎章。
那是我九歲時拿到的。
那時候媽媽還沒有懷上明珠。
她抱著我親了又親,說我是她這輩子最珍貴的女兒。
後來明珠出生,媽媽賣掉了我的鋼琴,用那筆錢給她報了啟蒙班。
她說家裏供不起兩個學琴的孩子,讓我做姐姐的懂點事。
從那以後,我就一直很懂事。
懂事地讓出鋼琴。
懂事地照顧弟弟妹妹。
也懂事地假裝自己從不難過。
房門忽然被推開。
沈明珠探進腦袋,看見床上的行李箱,眼睛亮了一下。
“姐姐,你要搬去學校嗎?”
“嗯。”
“那你還回來住嗎?”
我看著她。
“你希望我回來嗎?”
她遲疑了一下,小聲說:
“媽媽答應過,等你住校以後,就把這間房打通,給我放第二架鋼琴。”
她說完,又怕我生氣,趕緊補了一句:
“反正你平時也不怎麼回來。”
我笑了笑。
“挺好的。”
她拿起那枚舊獎章,好奇地問能不能送給她。
她下周要做成長展示,正好缺一件童年榮譽。
我沒有告訴她,獎章背麵刻著我的名字。
“拿走吧。”
反正我也用不上了。
第二天,我拖著行李箱出了門。
媽媽站在陽台晾衣服,看見我離開,隻說了一句路上小心。
爸爸始終沒有從書房出來。
沈嘉言剛結束晨跑,在樓下撞見了我。
“姐,你搬去哪個宿舍?”
我隨口說了一個校區。
他沒有懷疑,隻把手裏的牛奶塞給我。
“記得吃早飯。”
我握著那盒尚有餘溫的牛奶,突然很想抱抱他。
可教練的電話正好打來。
他朝我揮揮手,背著訓練包跑遠了。
我站在原地,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小區門口,才拖著行李箱去了醫院。
護士替我戴上住院腕帶,問家屬什麼時候來。
我看著窗外,輕聲回答:
“他們都很忙。”
“不會來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