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離開前兩天,我開始收拾東西。
才發現,真正屬於我的東西並不多。
衣服裝滿兩個行李箱。
證件和首飾裝進隨身包。
剩下的,大多與他們有關。
我一樣都沒帶。
整理到最下麵時,我翻出一本舊相冊。
第一張照片,是我們五個人十八歲畢業那天拍的。
許棠站在中間。
哥哥替她拿書包。
周敘擰開汽水遞給她。
陳放低頭替她係散開的鞋帶。
我舉著相機,隔著鏡頭喊他們看我。
沒有一個人回頭。
那時我卻覺得,我們會是一輩子的朋友。
原來從一開始,被隔在鏡頭外的人,就是我。
下午,林崢推門進來。
他一眼看到地上的行李箱,愣了一下。
“出差?”
“嗯,時間比較長。”
“去哪?”
“國外。”
他心不在焉地點頭,沒有繼續問。
“棠棠晚上想吃你做的酸菜魚,你早點回來。”
“我不會做。”
林崢臉色一沉。
“上個月我生日,你不是做過?”
原來他記得我會做。
隻是沒記得,那天我被魚刺紮破手,傷口發炎,吊了三天消炎針。
“以後也不會做了。”
“林晨曦,你最近吃槍藥了?”
他煩躁地揉了把頭發。
“我知道領證那天委屈你了,可棠棠從小沒父母,我們多照顧她一點怎麼了?”
“你是我親妹妹,陳放又那麼愛你,你已經比她幸福太多了。”
這句話,哥哥說過無數次。
爸媽去世後,他抱著哭到昏厥的我,說以後他既是哥哥,也是我的家長。
後來許棠父母移民,把她托付給我們。
哥哥嘴裏的“我隻有你一個妹妹”,慢慢變成了“棠棠比你更需要我”。
原來有父母去世的人,必須永遠給父母遠在國外的人讓路。
“哥。”
我最後一次叫住他。
“如果我和許棠同時出事,你會先救誰?”
林崢皺眉。
“好端端的,發什麼瘋?”
“回答我。”
他沉默了幾秒,不耐煩地說:
“棠棠膽子小。真出了事,你先撐一會兒,我救完她就來救你。”
我笑了。
和我想的一樣。
“知道了。”
晚上,我訂了五個人常去的餐廳。
我在群裏說,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宣布。
陳放第一個回複:
【領證日重新定好了?放心,這次天塌了我都去。】
林崢發了個收到。
周敘說不會遲到。
許棠也乖巧地回:
【我一定準時,順便正式給晨曦賠罪。】
七點,我坐在包廂裏等。
七點半,沒有人。
八點,菜全部涼了。
八點二十分,群裏終於彈出消息。
許棠的前男友喝醉後堵在樓下,砸壞了她的車。
林崢報警,周敘去找物業。
陳放陪她做筆錄。
又是四個人,一個不少。
陳放給我打來電話。
“晨曦,我們今晚過不去了。”
“你要宣布什麼?在電話裏說也一樣。”
我看著對麵的四把空椅子。
“沒什麼。”
“真沒事?”
“嗯,本來想說我要走了。”
陳放沒聽清。
“什麼走了?”
電話那頭,許棠突然哭喊他的名字。
陳放立刻說:
“回家再說,我先去看看棠棠。”
他掛斷電話。
我把準備好的五份告別禮物,一件件扔進垃圾桶。
然後買了單。
走出餐廳時,法國工作室發來機票信息。
明天下午三點二十分。
我關掉手機。
這頓散夥飯,他們既然不來。
那就不用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