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談了三年戀愛,我第一次等到李潮聲的演唱會票。
賀晏帛說幫我搶的,內場第二排。
我高興了一整周,直到進場那天,檢票口的工作人員掃完碼抬起頭,麵露猶豫:
“賀先生......今天怎麼換人了?”
她看看我,又看看賀晏帛,小聲補了一句:
“您名下的雙人聯座用了三年了,我們燈牌組都認識那位姑娘——短頭發,酒窩很深?上次您還給她舉了一整場的應援燈。”
短頭發,酒窩很深。
我室友,陶汀。
賀晏帛抽走票根,語氣很淡:
“粉絲後援的人,碰巧遇見過幾次,別亂說。”
開場前,大屏幕滾動著粉絲投稿。
第137條彈幕飄過去——
“賀晏帛×陶汀|第三年|他說這首歌像我。”
配圖是兩張內場聯座的自拍,背景是同一個舞台,同一束追光。
第一年她笑著比耶,第二年她靠在他肩上,第三年他側頭看她的眼神,我這輩子都沒見過。
音樂響起來了。
是我最愛的那首歌。
可我忽然覺得耳朵裏塞滿了棉花,什麼都聽不清。
我把熒光棒折成兩段,輕輕放在座位上。
散場以後人潮會把它踩碎。
沒關係。
反正碎掉的,也不隻是它。
......
散場時,我和賀晏帛被人群衝散了。
等我走到出口,才看見陶汀站在他身邊。
她胸前掛著後援會的工作證,短發被汗水打濕,正焦急地翻找著什麼。
看見我,她像是才想起來解釋:“我今天過來幫後援會發燈牌,沒想到這麼巧。”
緊接著,她臉色一白。“我的帆布包不見了,可能落在內場了。”
賀晏帛連問都沒問我一句,拉著她逆著人流往回走。
“裏麵有很重要的東西。”
陶汀急得眼睛發紅。
“聽瀾,你不會介意吧?”
“去找吧。”
我說。
賀晏帛大概沒想到我這麼好說話,眉間的戒備鬆了些。
“你先去停車場等,外麵冷,別亂跑。”
這話聽著像關心。
可他已經護著陶汀擠進人群,連頭都沒有回。
我在停車場等了四十分鐘。
演唱會散場的人一撥撥從我麵前經過。
有人高聲複盤安可,有人抱著朋友哭,還有情侶戴著同款發箍,在路燈下接吻。
我站在垃圾桶旁,像個連黃牛都懶得搭理的路人。
四十分鐘後,賀晏帛終於回來了。
他手裏拿著兩個一模一樣的帆布包。
“失物招領那邊弄混了。”
他把其中一個遞給陶汀,另一個塞給我。
“幫她拿一下。”
陶汀低頭回消息。
“我手酸。”
我沒說話,拉開了包口。
三條不同顏色的演唱會手環掉了出來。
年份分別是三年前、兩年前和去年。
還有一封沒封口的信。
紙上隻寫了幾行字。
【陪喜歡的人聽喜歡的歌,第三年。】
【可惜他有女朋友。】
【不過沒關係,我比她更懂他。】
落款處畫著一朵小小的汀蘭。
陶汀的網名就叫汀蘭。
我正要往下看,手裏的信突然被抽走。
賀晏帛把東西塞回包裏,臉色不好看。
“拿錯了,這是她的。”
“信也是拿錯的?”
我問。
陶汀咬住嘴唇。
“那是我寫著玩的。”
“成年人的玩笑,是給室友男朋友寫情書?”
“沈聽瀾。”
賀晏帛打斷我。
“她沒送出去,你至於抓著不放?”
我看了他幾秒。
原來他在意的不是信裏寫了什麼。
是我為什麼非要把它說出來。
回去的路上,陶汀坐在副駕駛,熟練地連接車載藍牙。
李潮聲的歌響起來。
賀晏帛從後視鏡裏看我。
“別擺臉色。”
“一封沒送出的信,能說明什麼?”
“那三場演唱會呢?”
“說了,是碰巧。”
連著三年搶票,連著三年連座,連著三年被選中情侶合照。
然後告訴我,這是碰巧。
我忽然問:
“賀晏帛,你記得我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李潮聲嗎?”
賀晏帛頓了一下。
“大學。”
“陶汀在宿舍放他的歌,你跟著聽,後來就喜歡了。”
陶汀轉過頭,小心翼翼地看我。
我卻笑了。
十四歲那年,我爸帶我去聽了人生中第一場演唱會。
歌手就是李潮聲。
那年演唱會下大雨,我爸把外套頂在我頭上,自己淋得像隻落湯雞。
半年後,他因病去世。
這些事,我跟賀晏帛講過不止一次。
可他記住的版本裏,我連喜歡一個歌手,都是沾了陶汀的光。
回到家,我摘下情侶手鏈,拍照掛上二手平台。
商品描述隻有一句。
【戴了三年,保養得很好。】
不到一分鐘,就有人發來消息。
【為什麼賣啊?分手了嗎?】
我盯著屏幕看了幾秒。
回複她:
【快了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