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學校沒收了我的名字。
管理員隻叫我二十七號。
每天早上五點起床跑步。
跑慢了要加圈,摔倒了也不能停。
第一次訓練時,我的膝蓋還帶著葬禮上留下的傷。
跑到第四圈,傷口重新裂開,血浸透褲子。
我跪在地上,請管理員讓我休息一會兒。
他用藤條抽在我的小腿上。
“你妹妹從七樓掉下去的時候,比你疼多了。”
從那以後,妹妹成了他們懲罰我的理由。
吃飯慢了,他們說死人吃不了飯,我更沒資格挑。
晚上哭了,他們說妹妹連哭的機會都沒有。
隻要我說自己沒推人,就會被關進禁閉室。
裏麵沒有窗,隻有一盞永遠亮著的燈。
他們不讓我睡覺,輪流問我妹妹墜樓時的細節。
我困得睜不開眼時,他們就用冷水把我潑醒。
“承認吧。”
“承認了,你爸爸就會來接你。”
八歲的我信了。
第六次被關禁閉後,我終於按照他們教的內容寫下認錯書。
我寫,是我嫉妒妹妹,所以把她推下陽台。
寫完後,校長滿意地摸了摸我的頭。
“早這樣不就好了?”
我在會客室坐了一整天。
沒有等到爸爸。
管理員笑著告訴我,認錯是改造的第一步,並不代表家裏願意要我。
那天之後,我不再寫認錯書。
我每天給爸爸寫信。
第一封信裏,我說儲物室裏真的有人。
第二封信裏,我請哥哥幫我找那支錄音筆。
第三封信裏,我求媽媽來見我一麵。
後來,信的內容越來越短。
“爸爸,我發燒了。”
“媽媽,我會聽話。”
“哥哥,我不會搶你的東西。”
“你們什麼時候接我回家?”
信寄出去,從來沒有回音。
九歲那年冬天,我高燒不退,暈倒在操場上。
校醫給爸爸打電話,說我需要去醫院檢查。
爸爸問了一句。
“嚴重嗎?”
校醫說暫時不確定,最好由家屬接出去做全麵檢查。
電話裏傳來哥哥的聲音:“她最會裝可憐,上次不也說學校打她嗎?”
爸爸沉默很久。
最後,他說公司很忙,讓學校先觀察。
也是那一天,我第一次明白。
爸爸不是不知道我受苦。
他隻是覺得,我的痛不值得他跑一趟。
三個月後,一個包裹送到學校。
裏麵裝著我寄出去的所有信。
信封有些被拆開了,有些連封口都沒有動過。
最上麵是哥哥寫的一句話。
“別再拿夏夏惡心我們。”
我的信下麵,放著那支摔壞的錄音筆。
我抱著錄音筆蹲在牆角,哭了很久。
那天晚上,我撬開床板,將它藏進最深處的夾層。
管理員巡查時,我趴在上麵,任由藤條落在背上,也沒有挪開。
我挨了十七下。
後背皮開肉綻,三天不能平躺。
可他們始終沒有找到。
那是我在這個世界上,唯一能證明自己沒有撒謊的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