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,李婉華把我喊到了書房。
門關上的一瞬間,她反手鎖了鎖扣。
“坐。”
我沒坐,餘光掃到桌麵上攤著的一份文件。
封皮上印著【領養關係終止協議】。
李婉華走到窗邊點了根煙:“你知道我為什麼把你接回來?”
我沒答話。
她嗤笑一聲,吐出一口煙圈:“你爸沒告訴你?不對,那不是你親爸。我才是你親媽,二十二年前,我是花錢把你塞到他手裏的。”
我猛地抬頭。
“你不過是一個被我丟了的棄嬰,但是身體很抗造,這樣居然都沒死。你養父家窮得揭不開鍋,在街頭撿垃圾,我花了三十萬把你塞進他懷裏,條件是:你永遠姓林,你永遠是我李婉華的女兒,二十二年後要回林家。”
“什麼?!”
“綿綿從小體弱,林家需要一個健康的女兒當血包,但不能搶綿綿的風頭,所以要遲些接回林家。”
“你五歲那年發高燒差點死掉,你養父跪在我麵前求我放過你。後來他連夜把你帶去了巴西,我找了三年沒找到,就算了。”
窗外的風吹進來,我發現自己全身在抖。
“所以你接我回來,是因為林綿綿需要一個活體血包?”
“綿綿去年查出腎臟功能開始衰竭,直係親屬配型成功率最高。你三個哥哥都配過,全不符合。林斯斯,你是最後一張牌。”
係統麵板突然瘋狂閃爍。
【宿主情緒值突破危險閾值!即將觸發不可控表達!請宿主立即平複情緒!】
“所以,”我開口,喉嚨發幹,“你把我當牲口一樣養了五年,扔了十七年,現在需要器官了,就把我接回來演母女情深?”
李婉華靠在窗邊,居高臨下地看著我:“別說得那麼難聽。我給了你一條命,現在拿回一部分,公平交易。”
【檢測到宿主語言含有強烈情緒化表述,即將執行!請宿主謹慎措辭!】
去他媽的謹慎。
“公平?”我笑了,眼淚順著臉頰往下淌,“那我要是說林綿綿根本沒有病呢?”
【警告!該表述將被強製執行!】
“我要是說,林綿綿這輩子都別想移植我的器官呢?”
【執行中!】
“我要是在這兒說......”
昨晚已經見識過我話說出口的威力,李婉華猛地衝過來捂住我的嘴。
但是晚了。
我最後一個字已經吐出來。
“李婉華,你養了二十二年的寶貝女兒其實根本不是你親生的。”
【確認執行。】
【執行方式:逐步顯化。】
李婉華捂著我的手在抖:“你......你說什麼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