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告訴陳冬的人,是周予安。
他不是主謀。
他在趙思思麵前提過我,說我賬號等級高,人也心軟,平時同學找我幫忙,我很少拒絕。
趙思思把這句話記住了。
陳冬也記住了。
所以那塊表沒有被扔進河裏,沒有被塞進陌生人手裏,它被送到我麵前。
周予安知道後,來找我。
他站在租房樓下,手裏拿著那份補充筆錄回執。
“南枝,我真的不知道她會拿去做這種事。”
我看著他。
“我信你不知道。”
他鬆了一口氣。
我接著說:
“但你很早就知道,趙思思在利用別人。”
他抬起頭。
“我隻是覺得她可憐。她說家裏難,身邊沒人幫。”
“所以你替她開募捐,替她站台,替她證明我騷擾她,替她把我推到台上。”
他的嘴唇發白。
“我當時以為你在傷害她。”
“你沒有問過我。”
他說不出話。
我把一份材料遞給他。
“這是我的民事起訴材料副本。你在禮堂的不實陳述,我會一起追責。”
周予安看了很久。
“不能私下解決嗎?我可以賠償。”
“我要公開更正。”
“你一定要這樣?”
我看著他。
“你站在台上說我的時候,也沒有私下解決。”
他低下頭,手指捏著紙邊。
很久後,他說:
“對不起。”
這句遲來的道歉,沒有讓我輕鬆。
它隻把事情釘得更清楚。
法院調解那天,學校、周予安、參與刪平板內容的林佳都到了。
唐律師替我列出訴求。
公開致歉,賠償實際損失,刪除不實帖,出具檔案更正證明,保留我對趙思思另案追責權利。
學校代表起初還想壓措辭。
唐律師把禮堂錄像截圖放到桌上。
“這裏是副書記要求她承認錯誤。這裏是全場鼓掌。這裏是趙思思說原諒她。請問你們要讓法官怎麼看?”
對方不說話了。
林佳哭著簽字。
周予安也簽了。
我最後一個落筆。
調解室外,他喊住我。
“南枝,以後你還會回學校嗎?”
“回。”
他眼裏有了點光。
“那我們......”
“我是回去畢業。”
他站在原地,沒再往前。
市局那邊也有了結果。
趙思思涉嫌轉移贓物、幫助偽造證據、誣告陷害,另案處理。
陳冬承認入室殺人後把表交給她,讓她找“可信的人”出手。
而她給出的第一個名字,是我。
唐律師把卷宗摘要遞給我。
“你可以申請精神損害賠償,也可以旁聽庭審。”
我看著那行名字。
沈南枝。
它沒有出現在被告席上。
這一次,它在受害者名單旁邊,寫著報案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