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畢業答辯那天,我回了學校。
原寢室門口換了新的門牌,林佳搬走了,趙思思的床位空著,沒人再提她。
我沒有進去。
廣播站老師把那隻白瓷杯還給我。
杯底的名字貼紙已經舊了。
“沈同學,這個一直放在櫃子裏。你要是不想要,我就處理掉。”
我接過杯子,看了看杯沿。
那天的口紅印早被洗掉,可我不想再用它喝水。
“老師,給下一屆值班生吧。名字撕掉就行。”
老師點頭。
“你以後還做廣播嗎?”
“不了。”
我把鑰匙放進登記本旁邊。
“我有別的事要做。”
我的畢業論文拿了優秀,題目是校園突發事件中學生權益保護的程序邊界。
答辯老師問我為什麼選這個題。
我說:
“因為我知道程序慢的時候,人會先被輿論判完。”
老師沒有追問,隻在評分表上寫了很長一段評語。
趙思思的案子在暑假開庭。
我去旁聽了。
她瘦了很多,穿著看守所的衣服,抬頭看見我時,眼淚又掉下來。
這一次,沒有人因為她哭就替她說話。
公訴人宣讀證據。
轉賬記錄、合成錄音、快遞電話卡、她與陳冬的聊天記錄,一樣一樣擺出來。
她承認自己知道表來路不幹淨,卻說不知道是命案贓物。
法官問:
“你為什麼把責任推給沈南枝?”
趙思思低頭。
“我害怕。”
法官又問:
“害怕就可以陷害別人?”
她哭到說不出話。
受害人家屬坐在旁聽席前排,從頭到尾沒有看她。
陳冬被判死刑。
趙思思數罪並罰,判了七年六個月。
她母親在法院門口癱坐在地上,見到我,嘴唇動了動,最後沒有再求我。
學校賠償的錢到賬後,我拿出一部分捐給了受害人家屬法律援助項目,剩下的交了去外地讀研的學費。
周予安後來給我發過一封郵件。
他說他退了學生會,延期畢業,去做社區誌願服務,想學會在開口替人證明前先核實事實。
我沒有回複。
林佳也給我發過消息,說她不敢再隨便站隊。
我回了兩個字。
“保重。”
離校那天,我拖著箱子從廣播站樓下經過。
新生正在試音,話筒裏傳來生澀的聲音。
“請拾到校園卡的同學送至廣播站。”
我停了一下,又繼續往前走。
校門外,出租車司機問我去哪。
我報出火車站。
車開出校門時,我回頭看了一眼。
那裏有我差點被奪走的人生,也有我親手搶回來的清白。
杯子留在原處,名字被撕下。
我向前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