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周三一早,媽媽的消息就彈了出來。
“知遙,你弟在網上買了個書櫃,發到你那個城市的中轉倉了,太大件退不回來,你幫忙簽收一下,再轉寄到家裏。”
我疊被子的手停在半空,隻回了一個“好”。
下午一點,快遞師傅把一個長紙箱扛上六樓。
我簽了字,師傅走後才發現這東西根本搬不動。
我給媽媽發消息。
“太重了,我一個人弄不下樓,能不能讓弟弟自己聯係轉運?”
媽媽秒回。
“你找個順風車拉到快遞點就行了,幾步路的事。你弟不會弄這些,你幫幫忙。”
我扶著那個比我還高的紙箱,沉默了很久。
打了搬運電話,花了三十塊錢讓人把它扛到樓下快遞站,轉寄回老家。
填單子時,快遞員問。
“寄件人寫誰?”
“許知遙。”
“收件人呢?”
我報了媽媽的電話和新家地址。
那個地址我其實隻用過一次,就是上個月,第十四張票那次。
那天媽媽在群裏說搬家收拾完了,喊我回來吃頓飯。
我翻了半天衣櫃,選了件毛衣,去火車站排隊取票。
取票時,媽媽的電話來了。
“知遙啊,你別回來了,新家還沒完全收拾好,到處是箱子,你回來也沒地方坐。”
我說我可以幫忙收拾。
媽媽說。
“不用不用,你弟和你妹都在呢,人多了反而亂。等弄好了拍照片給你看。”
我舉著手機站在取票機前,身後有人催我快點。
我退到一邊,把剛取出來的票折了一下。
後來新家的照片確實發到群裏了。
弟弟有了大書櫃和投影儀,妹妹的房間刷成粉色,客廳陽台上養了三盆多肉。
我看了每一張照片,沒有看到多餘的房間,也沒有看到任何屬於我的東西。
那張票我留了下來,在背麵寫下。
喬遷,媽讓回。
我把弟弟書櫃的快遞單號發給媽媽,備注欄寫著“已處理”。
媽媽回了個“辛苦了”的表情包,然後發了條語音。
“對了知遙,過年你要是不忙就回來,咱們好久沒拍全家福了。”
我盯著那條語音看了十幾秒,沒有回複。
我一直都是那個負責處理事情的人,隻是處理完了,沒人問我累不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