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禮服店說可以改,加收一千二的手工費,工期五天。
我說好。
掛了電話,叫了一輛車回家。
路上沈念楹又發了兩條消息。
第一條:【你到家了給我說一聲。】
第二條:【明天的飯別忘了,我媽特意準備的。】
沒有提牽錯人的事。
沒有解釋。
也沒有道歉。
好像那件事已經翻篇了,隻有我還記著。
我到家的時候,客廳燈沒開。
鑰匙放在鞋櫃上,旁邊擺著一雙溫衡上次來時忘在這裏的拖鞋。
深藍色,軟底的,鞋麵有個簡潔的logo。
沈念楹一直沒讓我丟掉。
她說:"人家下次來穿嘛,又不礙事。"
那雙拖鞋在鞋櫃上放了兩個月了。
我從來沒動過它。
今天進門的時候,我彎腰撿起來,放進了一個垃圾袋裏。
然後去了書房。
打開電腦,新建了一個文件夾。
名字起得很隨意:旅拍計劃。
我以前做過一段時間自媒體運營,幫別人剪視頻、做文案。
半年前辭職備婚以後就沒再碰過。
沈念楹說:"你安心準備婚禮就行,工作的事等婚後再說。"
她媽媽也說:"小嶼工作穩定就行,先把婚事辦了。"
溫衡在旁邊笑著附和:"就是,你就安心當新郎官吧。"
我信了。
把手頭的工作全部交接掉,客戶轉介給了同行,自己的作品集也沒再更新。
半年時間全花在籌備婚禮上。
選場地,對菜單,試禮服,定花藝,做請柬。
每一項都是我在跟。
沈念楹說忙,偶爾看看進度就行了。
溫衡倒是經常陪我去。
幫我對過燈光色溫,幫我選過喜糖包裝,幫我試過伴郎服。
他確實幫了很多忙。
可每次他來,沈念楹也會跟著出現。
有一回選婚禮現場的背景音樂,我和策劃師正在聽樣曲。
沈念楹和溫衡一前一後走進來。
溫衡坐下就說:"這首不行,太老氣了。"
然後拿過平板翻了幾首,挑了一首英文歌。
沈念楹聽了兩秒,說:"這個好聽,就這個。"
策劃師看了看我,我笑了一下。
"行,就這個吧。"
其實我更喜歡之前那首中文歌,旋律很安靜,有一段手風琴。
但沈念楹已經點頭了,我不想因為一首歌再起爭執。
反正婚禮是兩個人的事。
她開心就好。
可現在我在電腦前坐著,忽然覺得那首被否掉的中文歌也沒什麼可惜的。
真正可惜的是我花了半年時間準備的那場婚禮,到頭來,連新郎是誰都沒人在意。
我打開短視頻平台,注冊了一個新號。
名字想了很久,叫"程嶼的流浪禮服"。
簡介寫的是:一個人,一件禮服,去看全世界的日落。
頭像暫時空著,沒拍內容。
但我把第一條視頻的腳本寫好了。
文案隻有一句:
"這件禮服本來是為一場婚禮準備的,後來婚禮取消了,禮服還在。"
"我想帶它去一些比婚禮更值得的地方。"
寫完以後,我關了電腦。
洗了澡,上了床。
手機最後亮了一次。
沈念楹發來一張照片。
是宴會廳的全景,燈光布置完成後的效果圖。
她配了一行字:【好看吧?今天溫衡幫著調了半天燈光,辛苦他了。】
底下還有一條溫衡的消息,是直接發我的。
【程嶼,今天的燈光效果超棒!你明天來看一眼肯定喜歡。我幫你拍了好幾個角度的視頻,等下發你~】
每一句話都熱情、體貼。
挑不出任何毛病。
可我躺在黑暗裏,盯著天花板,忽然特別清晰地意識到一件事。
這場婚禮從頭到尾,每一個決定都有溫衡參與。
音樂是他選的,燈光是他調的,伴手禮是他建議的,連婚房窗簾的色號都是他和沈念楹媽媽一起去看的樣品。
而我這個新郎做了什麼?
付了錢。
簽了合同。
預留了我名下的信用額度。
然後站在台下,看她牽著別人的手走流程。
手機屏幕暗下去。
我翻了個身,閉上眼睛。
沒有失眠。
憤怒是對還存著希望的人才有用的事。
第二天一早,我給爸爸打了個電話。
"爸,我想把禮服改了。"
他頓了一下:"改什麼?"
"改成旅拍款。"
"我想穿著它出去走走。"
電話那頭很安靜,然後爸爸說了一句:"好。"
又停了停。
"小嶼,你要是不想娶,就別娶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