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部的到限回文直到午正才送進清案值房。
隨文共有五頁正紙、兩頁查簿清單和三張各房回簽,發文號、騎縫印與承辦押一項不缺,離申正尚有兩個時辰。
錄事驗畢,把七月二十日三署處置正紙鋪在長案中央。兵部主事親自隨文而來,先請念結語:
“十五年前北路所涉原報,年久散失,今已不存。承安七年北收冬字七十六,遍核分送未見,當年應未實收,故無移交。謹依限具複。”
屋內沒有人出聲,蕭承徹從筆架旁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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