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案物房驗開北衙調物函時,晨鼓餘聲還在廊下回蕩。
正本有發文號、經手押和北衙印,調取項也沒有混寫:玉甲一件,玉乙一件,各連原封,備作北路就地辨識。
沈照檀坐在長案外側。昨日傍晚,大理寺依她此前簽過的家屬知悉紙送來窄帖,隻準她以玉乙遞交人身份在調物核見欄陳明,不準碰物,不準替玉甲答來源。
案物架仍關著,兩隻封袋隔著一道木檔,封泥號與現案歸位副錄所記相同,調取回填欄也仍是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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