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的回文趕在散值前送進清案值房。封口、發文號與到門時刻都沒有錯,刑部主簿親自押送,七頁回文裝在一隻藍布卷夾裏,末頁本署印已經壓實,離申正尚餘半個時辰。
蕭承徹讓錄事先驗印,再把七月二十日的三署處置正紙取來,兩份紙一長一短,並排鋪在案上。刑部回文從承安七年會審設席寫起,列了承辦官名、封卷年月、引錄紙數、覆校人與歸架時刻,前六頁寫得很滿,直到第七頁才落結語:
“乙字二十七號會審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