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嘭”!
蓋子落下,我瞬間被帶著腐爛氣息的惡臭垃圾包裹,眼睛被熏得直掉淚。
我聽見女兒聲音甜甜的喊:
“爸爸!林阿姨!你們怎麼這麼晚來看我?”
“林阿姨還給我買了小番茄呀?您是真疼我。”
我看著垃圾桶裏,女兒扔掉的餃子。
一千元一斤的蠔裏蟹,因為是我做的,她隨手便扔了,還要嫌臟;
三塊錢一斤的小番茄,因為是她林阿姨送的,她便覺得被真心疼愛了。
他們三人的聲音漸行漸遠。
我手機屏幕亮起,是女兒的消息:
“你過會兒再出來!別讓我爸和林阿姨看到你,壞了心情。”
“我爸說了,隻要我說服你在離婚協議上簽字,就會把公司轉給我。”
“你就當死前做件好事,趕緊簽了吧!”
女兒一字一刀,
紮得我遍體鱗傷。
這一刻,我決定不再自欺欺人。
夢,該醒了,
以後,我便沒有這個女兒了。
我曾經也是市體育館的網球教練,
氣血足得在三九寒天也隻需要穿一件毛衣。
最純愛那年,不顧父母阻攔,一心跟男友賀遠私奔。
後來賀遠從醫院外麵撿回一個棄嬰。
我心疼她初來世間便遭磨難,決心一輩子在她麵前守住秘密。
賀遠忙著創業,半個月也不回來一次。
我摒棄了夢想,辭了職,
窩在狹小悶熱的出租屋,獨自撫育女兒。
常常是一手抱著她,一手炒菜,
滿頭大汗之餘,還要擔心會不會燙到她,
忙到半下午,才匆匆吃上一口。
癌症,或許在那時,便埋下了種子。
賀遠說他媽不容易,他爸也年紀大了,他自己創業更累,
隻能辛苦我一個,幸福一大家。
可我時常在朋友圈看到他爸媽曬著旅遊照片,找不出一絲不易的痕跡。
由於女兒見得人少,
導致她兩歲時,才開口說第一個詞:
“愛爸爸。”
賀遠雖對我冷淡,但對這個撿來的女兒卻猶如親生。
他樂得眉不見眼:“我女兒貴人語遲呢。”
三歲時,她能說整句的話了:
“你為什麼在我爸爸家?”
“你不能回你自己家嗎?”
“壞媽媽,天天隻知道花爸爸的錢,還欺負爸爸的寶貝女兒。”
“你走,我們不要你。我要叫麻老虎把你吃掉!”
小小的嘴巴裏吐出的話,像鋼索一樣快要把我絞殺。
賀遠卻在一旁笑得歡實:
“對咯!說得真流利。我家閨女真聰明。”
十歲時,女兒的小學班主任,布置了一篇主題為“希望”的作文。
女兒,哦不,是賀晨晨,不是女兒。
她寫道:
“我希望我的媽媽可以死掉。”
“她除了凶我,除了逼爸爸拿錢、跟爺爺奶奶吵架以外,什麼都不會!”
“她隻會做最難吃的飯菜,洗衣服做飯,擦擦地,連我家的小白狗都不如!”
“她如果死了,王阿姨就可以做我的新媽媽。”
“她又漂亮又溫柔,還會給我買好吃的烤腸,帶我去迪吧玩,同學們也都誇她有氣質。”
...
那是賀遠的初戀,分分合合糾纏許多年。
賀晨晨也喜歡,滿心期盼著王阿姨能早點取代我這個媽。
她不知道,
賀遠出軌,早就不給家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