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、
丁建國開口了:
“這位女士,你說趙玉蘭在你們那消費,她是怎麼去的?”
周敏抽出一張紙:
“趙女士是通過‘幸福晚年’社區健康講座了解我們的,填了意向表。”
“她來做了三次體驗,然後簽了正式合同。”
“前兩個月按時付款,第三個月聯係不上。我們按緊急聯係人找到蘇女士。”
王秀蘭看向我:
“小晚,你媽真沒跟你說過這事?”
“沒有。因為她五年前就不在了。”
周敏歎了口氣,像個被不孝子女逼得沒辦法的可憐銷售:
“蘇女士,36萬不是小數目,您不想認我能理解。”
“但您母親簽了合同,接受了服務,這錢不能就這麼算了。”
她頓了頓。
“您不想丟人,我們也理解。要不先付一部分,剩下的分期?”
旁邊有人小聲議論:
“這姑娘,媽生前做的項目她死活不認賬。”“你看照片都擺出來了,還想賴。”
我攥著筷子,指節發白。
丁洋問周敏:
“你說去年十月,趙玉蘭簽字時你們有沒有核對身份證?”
“當然核對過。”
“誰核對的?工號多少?”
周敏翻了翻文件夾:
“當時的前台已經離職了。但我們的流程是規範的。”
“規範的流程,客戶簽48萬的合同,不留本人電話,隻留緊急聯係人?”
周敏麵不改色:
“趙女士留了兩個電話,一個是她自己的,打不通。一個是蘇女士的。”
她報了一串號碼,確實是我媽以前的號,去世後我銷了戶。
丁洋還想問,周敏已經轉向我,語氣變成最後通牒:
“蘇女士,我們中心開了六年,不是第一天開門。”
“你媽簽了合同,享受了服務,這錢走哪兒都說得通。”
“你要是不認,我們隻能走法律程序。”
“到時候傳票寄到你單位,寄到你男朋友家,大家臉上都不好看。”
她看了一眼王秀蘭。
“阿姨,您說是吧?”
王秀蘭張了張嘴,沒說出話。
我拿起手機,撥了110,開免提:
“你好,我在萬象城四樓江南裏餐廳。”
“有人在公共場合冒充我已故的母親,偽造消費記錄,向我索要36萬元。”
“我懷疑是團夥詐騙,請你們盡快出警。”
周敏臉色終於變了:
“蘇女士,你報什麼警?這是家事!”
“我媽去世了五年,這叫家事?”
電話那頭說民警馬上到。
丁洋靠過來低聲說:
“別怕,我在這兒。”
周敏歎了口氣,轉向王秀蘭:
“阿姨,您也看到了。客戶簽了合同,服務也做了,結果人聯係不上,家屬翻臉不認。”
“您說我們這錢找誰要去?”
王秀蘭臉上掛不住了:
“小晚,你先別強。你媽那段時間......會不會是被人忽悠去的?”
“你先看看賬單,能少點就少點?”
我說:
“阿姨,我媽媽五年前就火化了。她不可能在去年十月簽合同。”
“那這身份證、簽字、照片怎麼解釋?”
“這就是我等警察來的原因。”
周敏接話極快:
“阿姨,我們中心客戶的資料、簽字、消費記錄全有存檔。”
“不是誰一句‘人去世了’就能賴掉的。”
旁邊一桌燙卷發的女人提高了音量:
“反正我要是她婆婆,我可得好好想想。”
“這姑娘今天能賴自己媽的賬,明天就能賴我的賬。”
這句話像刀紮在我心口。
王秀蘭的臉抽了一下。
周敏要的就是這個效果。
她不是來跟我講道理的,她是在給王秀蘭演戲。
讓她看到的是一個“連親媽欠錢都不認”的女人,而不是被騙子敲詐的受害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