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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我照常六點半起床。
煮粥、煎蛋、熱牛奶,把早餐端上桌,然後去叫她起床。
“知意,該起了,你今天上午有課。”
她翻了個身,含糊地嗯了一聲。
我站在床邊,看著她。
懷孕七個月,她的肚子已經很大了,但臉還是小小的,皮膚白得發光。
她長得是真的好看,從第一次見麵我就知道,我配不上她。
三年前她出軌導師的時候,那個導師五十多歲,禿頂,啤酒肚。
我當時想不通,為什麼她會選那樣一個人。
後來想通了。
不是因為那個人有多好,是因為那個人能給她資源。
那個導師是業內大牛,手握兩本頂刊的主編權,能決定她能不能評上正高。
她和他睡了兩年,換來三篇頂刊一作,順利評上副教授。
然後她把他甩了。
幹淨利落,像扔掉一件穿舊的衣服。
第二次,是她帶的研二學生。
那個男孩二十二歲,比她小六歲,長得好看,嘴甜,會哄人。
她和他在實驗室待到淩晨兩點,我給她送夜宵的時候,透過玻璃門看到那個男孩從背後抱住她,下巴抵在她肩膀上。
她笑著拍開他的手,像在嗔怪一個調皮的孩子。
我沒有推門進去。
我把夜宵放在門口,轉身走了。
那次持續了四個月。
男孩畢業離校,這段關係也就自然結束了。
第三次,就是這個“他”。
我不知道他是誰,不知道他多大,不知道他做什麼工作。
我隻知道,她連他的名字都不願意存。
通訊錄裏隻有一朵玫瑰花的emoji。
而備忘錄裏,她寫下那些話,像一個小女孩記錄初戀。
“他今天摸了我的手,心跳很快。”
她說我是她見過最聰明的女人。”
“老公發現了,但沒關係,他的想法不重要。”
最後一條,是昨天。
“產檢報告出來了,孩子不是他的,我得想辦法讓他簽出生證明。”
孩子不是我的。
她懷孕七個月,孩子不是我的。
而她正在計劃,讓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簽下一份承認親子關係的證明。
一旦我簽了,法律上,這個孩子就是我的。
我就要養這個孩子十八年。
哪怕離婚,我也要付撫養費。
我突然想起,上個月她拿了一份文件給我簽,說是“產前登記表”,需要配偶簽字。
我當時沒多想,簽了。
那份文件,現在在哪裏?
我翻遍了書房,沒有找到。
然後我想起,昨天她讓我去寄一個快遞,收件地址是某個律師事務所。
我心裏一沉。
那份“產前登記表”,恐怕已經被她換成了別的文件。
而我,已經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