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老婆懷孕七個月,我翻到她的手機備忘錄。
第一條:他今天摸了我的手,心跳很快。
第二條:他說我是他見過最聰明的女人。
第三條:老公發現了,但沒關係,他的想法不重要。
第四條:產檢報告出來了,孩子不是他的,我得想辦法讓他簽出生證明。
我放下手機,去廚房給她燉湯。
結婚五年,她出軌三次。
第一次是她的博士生導師,第二次是她帶的研二學生,第三次,是這個她連名字都不願意存的“他”。
我每次都知道,我每次都原諒。
不是因為我賤,是因為她說得對——我配不上她。
她是985最年輕的副教授,我是她當初下嫁的“老實人”,月薪是她三分之一,房子是她買的,車是她買的,連我這份工作都是她托關係安排的。
這次不一樣。
孩子不是我的。
而她正在計劃,讓我簽下承認親子關係的證明。
我關掉火,拿起手機,撥出一個三年沒聯係的號碼。
“喂,周律師,我同意離婚,但我有一個條件——我要她淨身出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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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那頭沉默了三秒。
周律師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平靜:“你想清楚了?”
“想清楚了。”
“五年了,你終於想清楚了。”他歎了口氣,“明天上午十點,我辦公室見。帶好你手裏的證據。”
我掛斷電話,回到廚房。
湯還在灶台上咕嘟咕嘟冒著泡。
排骨蓮藕湯,她孕期最愛喝的。
我關小火,又燉了半個小時,盛進保溫碗裏,端到臥室。
她正靠在床頭刷手機。
看到我進來,連眼皮都沒抬一下。
“喝湯。”我把碗放在床頭櫃上。
“放那兒吧。”她的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滑動,嘴角掛著一抹我熟悉的、漫不經心的笑。
這個笑,五年前是對我的。
三年前,是對她那個博士生導師的。
一年前,是對她帶的那個研二學生的。
現在,是對那個連名字都不配出現在通訊錄裏的“他”。
我沒說什麼,轉身出了臥室。
走到書房,關上門,打開電腦。
我有一個隱藏文件夾,名字叫“工作資料”,裏麵是五年來的所有記錄。
截圖、錄音、行車記錄儀視頻、酒店開房記錄、轉賬明細、聊天記錄截圖。
第一次發現的時候,我整夜整夜睡不著,心臟像被人攥著,喘不上氣。
第二次發現的時候,我喝了半瓶白酒,在浴室吐到胃痙攣。
第三次發現的時候,我坐在書房裏,盯著那些照片看了兩個小時,然後默默關了電腦,去給她洗了內衣。
她不知道我知道。
她以為她藏得很好。
其實是我藏得更好。
我把每一次發現都記錄下來,像在完成一項工作。
不是因為我冷靜,是因為我早就知道——我和她之間,差的不是一張結婚證,而是一整個人生。
她是沈知意。
二十八歲,985高校最年輕的副教授,博士生導師,手握三個國家級課題,業內公認的學術新星。
我三十一歲,同一所大學的行政人員,月薪八千,房子是她買的,車是她買的,連這份工作都是她導師當年一句話安排的。
所有人都說,沈知意下嫁了。
婚禮上,她媽媽全程黑著臉,她爸爸連來都沒來。
我爸媽倒是來了,穿著最好的衣服,還是顯得局促。
我爸敬酒的時候手都在抖,他一個退休工人,沒見過這種場麵。
沈知意挽著我的胳膊,笑得很得體,但我能感覺到她指尖的僵硬。
那場婚禮,像一場施舍。
而我,是她施舍的對象。
五年了,我活在她的施舍裏。
現在,我不想再這麼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