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那晚我沒睡。
淩晨三點,我聽見我媽房間的呼嚕聲。
我爸的呼嚕更響。
我從床上坐起來。
打開抽屜。
藍色藥盒還在。
我沒拿。
我拿了另一樣東西——
我的身份證、銀行卡、和一張我自己存的小卡。
卡裏有八千多。
是我前公司發的最後一筆工資。
我媽不知道有這張卡。
我把它們裝進一個布袋。
布袋是去年買的,印著一朵小小的雛菊。
走到客廳。
地磚很涼。
魚缸還在窗台上,空空的。
水已經幹了。
玻璃壁上,一點劃痕都沒有。
我媽說得對。
幹幹淨淨的。
像什麼都沒養過。
我走過去,伸手碰了一下缸壁。
還是涼的。
不知道為什麼,我忽然想起那七條小金魚。
最大的那條我給它起了名字。
叫"七"。
因為它是我挑的第七條。
我每天換水的時候,它會遊過來,貼著我的手指。
我媽說我神經病。
可能吧。
我轉身,從玄關拿了一雙鞋。
是我自己的。
不是我媽給我買的"在家穿舒服"的那雙棉拖。
是我以前上班穿的那雙小白鞋。
鞋頭有點臟。
我沒擦。
直接套上。
門鎖我研究了很久才學會怎麼開得沒聲音。
鑰匙在手裏轉了半圈。
哢噠一聲。
很輕。
我媽房間的呼嚕聲沒斷。
我把門推開一道縫。
外麵樓道的燈是聲控的。
很黑。
我退回來,把客廳的燈關了。
走到我媽房門口,聽了一秒。
均勻。
走到我自己房間門口,我又停下。
轉回去。
打開手機。
備忘錄。
我打了幾行字。
媽,
冰箱裏有我沒吃完的藥,你別扔。
那是處方藥,不是普通的。扔了違法。
魚缸我擦幹淨了,你可以拿去醃鹹菜。
我走了。
不用找我。
也別跟外麵說我精神有問題。
我沒有。
打完我看了很久。
最後把最後一句刪了。
留了一句新的。
我隻是不想在這個家裏,變成你嘴裏那個人。
發不出去。
我媽的微信幾年前就把我備注成了"女兒"。
但她已經一個月沒看過我發的任何東西了。
我把這段話保存在備忘錄裏。
手機放在魚缸邊上。
屏幕朝上。
亮著。
我又拿出錢包,數了一下裏麵的現金。
四百三十六塊。
夠我打車去火車站。
火車站之後去哪,我沒想好。
我以前有個大學同學,在另一個城市。
她畢業的時候跟我說過,你要是哪天活不下去了就來找我。
我那時候笑。
我說我怎麼可能活不下去。
我背好布袋。
走到門口。
手放在門把手上。
我想起一件事。
那七條小金魚,我買的時候,賣魚的老板說——
"金魚養七天,就認人了。"
七天。
剛好,他們陪了我七天。
最後那一刻,他們認得出我嗎?
我不知道。
我轉過頭,又看了一眼那個空魚缸。
我媽白天用溫水衝馬桶的時候,它們大概也認得出她。
她那張臉,是它們這輩子見過的最後一張。
我沒哭。
我握緊了門把手。
把它,慢慢——
往下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