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一早,顧明昭的母親趙鳳蘭來了。
七十多歲的老太太,紫檀木拐杖點著地麵,上來第一句對著陳雨桐說:「我昨天就說了,把這來路不明的女人趕走,你非要攔著。」
陳雨桐正在嬰兒房門口跟我交代孩子的喂養時間。
聽到這話臉色一變。
「媽,時安的情況您是知道的。」
「我知道什麼?我知道我孫子好的!三個月了連抱都沒抱過幾次。每次要抱,她就說不能離她太遠。我孫子還是不是我孫子了?」
這是事實。
我跟顧家簽合同時有明確條款:嬰兒與我距離不超過五米。
超過五米,我的能力開始衰減。
超過二十米,基本失效。
趙鳳蘭一直對這個限製不滿。
「明昭說得對,這女人就是想把孩子綁在她身邊,控製我們全家!」
陳雨桐試圖開口,被趙鳳蘭一個眼神堵了回去。
這時顧明昭從樓下上來,身後跟著兩個穿西裝的男人。
「林知意,正好你在。」
他指著身後兩人,「這兩位是我請的律師。全程記錄今天的交接過程。」
他早就安排好了。
我點頭。
「可以。但交接之前,我需要確認一件事。」
「什麼事?」
「德國專家到了之後,如果你兒子哭了——」
「不會哭。」
他打斷我。
「我兒子三個月沒哭過,憑什麼你一走他就哭?」
「因為——」
「因為你做了手腳讓他隻認你?」
他朝律師看了一眼,「記下來。」
我不再開口。
趙鳳蘭在旁邊補了一刀:「我養了三個孩子,從來沒聽說什麼啼哭症。孩子哭是正常的,哪有不哭的嬰兒?不哭才有問題!」
顧明昭走到嬰兒床邊,看著熟睡的兒子。
「你們等著,我現在證明給你們看。」
他伸手,把顧時安抱了起來。
孩子在他懷裏扭了扭,沒醒。
我站在兩米外,心率監護儀數字還是一百一十八。
「看到了吧?」
他朝陳雨桐和律師揚了揚下巴。
「孩子好的。」
然後他抱著孩子往門外走。
陳雨桐臉色發白,衝上去攔:「你幹什麼?」
「去樓下客廳坐一會。證明離開這個女人,我兒子照樣沒事。」
他抱著孩子出了嬰兒房。
五米。
走廊盡頭。
十米。
樓梯口。
我看著心率監護儀——掉到一百零五。
九十八。
八十三。
監護儀響了。
顧時安在他爸懷裏睜開眼睛。
小臉皺起來。
嘴唇顫了一下。
那是哭的前兆。
我衝出嬰兒房。
陳雨桐比我更快。
她拎著睡裙三步並兩步衝下樓梯,嗓子都劈了:「把孩子給我!上來!」
我跑到樓梯口時,顧明昭站在一樓大廳中央。
臉上是真正的茫然。
他懷裏的嬰兒正在發出一種微弱的、斷續續的氣音。
不是嚎哭——是哭不出來。
身體本能在阻止自己哭出來,又忍不住,隻能擠出這種讓人心揪的聲音。
心率讀數傳到我手機上:六十二,五十四,四十七。
我三步衝到他麵前,把孩子從他手裏接過來,抱進懷裏。
三秒。
哽咽停了。
五秒。
心率回到七十八。
十秒。
九十三。
三十秒。
孩子又睡著了。
一百一十五,穩定。
我低頭看他,睫毛上還掛著半滴沒來得及落下的淚。
顧明昭站在原地。
一句話沒說。
轉身上樓,經過他母親身邊時扔了一句話出來。
「巧合而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