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那段視頻當天晚上就進了周家的家族群。
婆婆配的文字是:"兒媳婦結婚第二天就動手打人,我這個婆婆命苦啊。"
群裏瞬間炸了鍋。
大伯率先發了語音:"這程家的閨女也太不像話了,我那六萬塊怕是打水漂了。"
二姨緊跟著:"早說了這姑娘看著就精明,果然是個白眼狼。"
隔壁老劉家的劉嬸也冒了出來:"周堯他媽,你把借條照片發出來,讓大家看看她到底賴了多少。"
婆婆二話不說,把七張借條的照片一張一張發了進去。
那天晚上十一點,我收到了六個未接來電。全是周家親戚打來的。
還有一條短信是周堯發的:"媳婦兒,你先跟大伯他們說兩句軟話,這事我幫你兜著。"
我沒回。
第三天,第四天,第五天。
婆婆準時出現在我公司樓下,風雨無阻。
第三天她帶了個小板凳,第四天帶了暖水壺,第五天直接搬了把折疊椅。
同事們的眼神從同情變成了好奇,從好奇變成了躲閃。
領導把我叫進辦公室,關上門,措辭很客氣。
"小程,你家裏的事能不能盡快處理一下?客戶來訪看到門口有人舉牌子,影響不好。"
舉牌子。
她居然做了牌子。
我從領導辦公室出來,透過窗戶往下看,果然看見婆婆胸前掛著一塊紙板,上麵歪歪扭扭寫著:
"兒媳婦欠債不還,天理難容。"
那天下班後我沒回周堯那套婚房,直接回了自己婚前租的公寓。
鑰匙還在,我一直沒退。
不是預感到什麼,隻是習慣給自己留條後路。
晚上八點,周堯打來電話。
"你今天不回來?"
"不回了。"
"程念,你到底想怎樣?"
"我想怎樣?"
我坐在那間隻有四十平的公寓裏,看著對麵牆上還掛著的戀愛時的合照。
"周堯,你媽在我單位門口蹲了五天,你做了什麼?"
"我跟她說過了,讓她別去了——"
"她聽了嗎?"
"......沒有。"
"那你還做了什麼?"
長久的沉默。
最後他說:"程念,你就不能退一步嗎?十八萬八,你先還了,以後我加倍補給你。"
"你拿什麼補?你上個月工資卡交給你媽了吧?你現在花的是我給你轉的兩千塊生活費。"
"那是暫時的——"
"周堯,你結婚前跟我說,婚後經濟獨立,各管各的。現在呢?"
他又沉默了。
然後冒出來一句:"媽說了,夫妻共同財產本來就應該一起管。"
我笑了。
不知道是在笑他還是在笑我自己。
"周堯,我們離婚吧。"
"你瘋了?"
他的聲音突然拔高。
"結婚才一個禮拜你就要離婚?你知不知道外麵人會怎麼說你?"
"我不在乎。"
"你不在乎?那你在乎不在乎你媽?"
這句話讓我一愣。
"什麼意思?"
"我媽說了,你要是敢提離婚,她就去你媽單位鬧。你媽不是在婦幼保健院上班嗎?她認識好幾個那片的——"
我手指開始發抖。
"你在威脅我?"
"我沒威脅你!我是在幫你分析利弊!"
他的語氣急切而理直氣壯。
"程念,你想想你媽的麵子。想想你爸的心臟病。你真要為了十八萬塊錢把兩家人都搞得不安寧?"
我沒有說話,因為我知道他說中了我最軟的地方。
我爸去年剛做完支架手術。
這也是我在婚禮當天沒有當場翻臉的原因。
那晚我一個人坐到淩晨三點,把手機裏所有和周堯的聊天記錄翻了一遍。
從最甜蜜的"老婆你不用上班我養你",到最近的"你先墊上回頭我還你"。
四年戀愛,我竟然找不到一條他真正為我花過錢的記錄。
每一筆大額支出——旅行、生日、禮物、首付——轉賬方向永遠是我轉給他,或者我直接付的款。
而他對我說的每一句"我養你",從來沒有兌現過。
我不是到今天才看清。
我隻是到今天才肯承認。
第二天早上,我做了一個決定。
我沒有去上班,而是去了區民政局,谘詢了離婚的流程。
工作人員告訴我,現在有三十天冷靜期。
"冷靜期過後,雙方都要到場才能辦。"
也就是說,如果周堯不來,我離不了。
我又去了律師事務所。
律師聽完我的敘述後,看著我說了一句話。
"你有沒有保留任何證據?錄音、聊天截圖、轉賬記錄?"
我愣了一下。
然後我想起來——婆婆在公司門口鬧的五天裏,公司的監控全程都在拍。
樓下便利店的攝像頭也對著那片區域。
還有周堯那條威脅我的語音。
我沒有刪。
律師說:"如果對方存在脅迫行為,你可以申請法院判決離婚。彩禮的問題,隻要你沒有自願書麵承諾還款,那些借條跟你沒有法律關係。"
那天從律師事務所出來,我做了一件事。
把手機調到錄音模式,放進包的側袋裏。
從那天起,每一次和周堯或婆婆的對話,我都錄了音。
兩周後,我正式向法院遞交了離婚起訴書。
周堯收到傳票那天打來電話,聲音是從沒有過的冷。
"程念,你真的要把事情做絕?"
"不是我做絕,是你們逼的。"
"行。那法庭上見。"
他掛了電話。
開庭那天是周三下午兩點。
我到的時候,周堯和婆婆已經坐在被告席上了。
婆婆穿著一件黑棉襖,臉上化了淡妝,看起來慈眉善目,手裏還攥著一疊紙巾。
周堯西裝革履,表情平靜得像來參加一場商務會議。
他看到我進來,嘴角扯了一下,不知道是笑還是什麼別的表情。
婆婆率先開了口,聲音帶著顫,對著法官說:
"法官,我這個兒媳婦結婚第二天就打我、騙我、賴我的錢。我兒子為了娶她,找親戚借了十八萬八的高利貸,她收了錢轉頭就要離婚。這不是騙婚是什麼?"
周堯的律師跟著遞上了一份材料。
"我們主張,原告在締結婚姻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,且婚後對被告母親實施家庭暴力。被告方要求原告歸還彩禮十八萬八千元,並賠償精神損失費五萬元。"
家庭暴力。
精神損失費。
我握著文件的手在抖,但臉上很平靜。
法官看向我:"原告,你對被告方的主張有什麼回應?"
我站起來,打開手裏的文件夾。
"法官,我有三組證據需要提交。"
婆婆的臉色在我打開文件夾的瞬間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