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周六那天,我沒有去。
我說來了例假,肚子疼,不想出門。
陸時衍在電話裏猶豫了一下:"那......要不我先送念念去,回來再照顧你?"
"隨便你。"
他好像沒聽出我語氣的冷淡,掛了電話就走了。
說是"回來照顧我",結果我在沙發上疼了一整個下午,他都沒回來。
晚上七點,林念念拎著一大堆袋子推開門。
"晚檸!你看,陸哥給你也買了一條裙子。"
她興衝衝地從袋子裏翻出一條連衣裙,款式端莊保守,顏色是老氣的藏藍。
而她自己手裏那條,是今年最流行的多巴胺色係,明亮又青春。
"他說你平時穿深色多,這條肯定適合你。"
我看著那條裙子,覺得諷刺極了。
我衣櫃裏百分之八十是淺色係,他交往三年,連我穿什麼顏色都不知道。
"念念。"我叫住她。
"嗯?"
"你覺不覺得,這樣不太合適?"
她愣了一下,睜大眼睛看著我,表情是純然的無辜。
"什麼不合適?陸哥對我好,不也是看在你的麵子上嗎?"
她放下袋子,走到我身邊坐下,握住我的手。
"晚檸,你不要想太多。我跟陸哥之間清清白白的,他就是把我當你的朋友才對我好。如果你不舒服,我以後讓他別給我買東西了。"
她說得真誠懇切。
眼神幹淨得像一汪清水。
可我注意到她手腕上那隻表。
那隻表,是上個月陸時衍說"幫同事參謀參謀"時讓我選的。
我選了一隻簡約款,他說太素了,自己又選了一隻鑲鑽的小眾品牌。
我當時還納悶他什麼時候審美變了。
現在那隻表就戴在林念念手腕上。
"你說得對。"我抽回自己的手,"是我想多了。"
那天晚上,我開始在手機裏查這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的距離。
查跨市搬家公司的報價。
查租房平台上另一個區的房源。
我沒有哭,也沒有再去質問陸時衍。
因為我發現,質問隻會換來他的反問、他的委屈、他的"你想太多了"。
我每退一步,他就進一步。
我每讓一次,林念念就多得到一點。
到最後,我什麼都沒有了,他們還會覺得"本來就是這樣的"。
接下來一周,我白天上班,晚上看房。
我找了一處離公司遠但安靜的地方,獨居,沒有室友。
簽合同那天,中介問我:"這麼急著搬,是工作調動嗎?"
我說:"不是,是想一個人住。"
搬家那天我選了一個工作日的白天。
陸時衍在上班,林念念也在。
我把屬於我的東西一件件裝進箱子,才發現真正屬於我的東西不多。
那些陸時衍給我買的"禮物",大多是我用不上的。
梔子花味的護手霜,正紅色的口紅,黑糖珍珠的代金券。
我把它們整整齊齊地碼在茶幾上,一樣都沒有帶走。
走之前,我把鑰匙留在玄關的托盤裏。
刪除了林念念的聯係方式。
然後打開和陸時衍的聊天框,打了一行字:
"我搬走了,以後不用再借我的名義對林念念好了。"
發送之後,我拉黑了他。
搬家師傅在樓下等著,催了一聲:"姑娘,東西都搬完了,走嗎?"
"走。"
電梯關門的瞬間,手機亮了。
是一個被標記了陌生號碼的來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