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往報社投了99篇稿子,全都石沉大海。
我攥著退稿信,紅著眼去找中文係男友周延。
他正在幫學妹修改獲獎感言,頭都沒抬。
“你這篇東西,我看了三行就想吐。”
他把我熬了一周寫的小說稿摔在桌上。
身邊的才女學妹林知意捂嘴輕笑:
“學姐,文筆這種東西靠天賦的。”
“你從小鎮考上來的,語文都不及格,何必自取其辱?”
我蹲在宿舍樓道裏,把揉皺的稿紙一頁頁撿起來。
後來我哭著問他,能不能教教我。
他冷冷看了我一眼:
“教你?你連最基本的節奏都不懂,我丟不起這人。”
從那以後,我連日記都不敢寫了。
每次提起筆,腦子裏全是他皺著眉把稿紙扔進垃圾桶的聲音。
直到那天,我在學校後街的舊書店裏遇到一個年輕人。
我蹲在角落偷偷抹眼淚,他遞過來一塊手帕。
“你剛才看的那本小說,是你寫的?”
我愣住了,他推了推眼鏡:
“寫的挺好的,我這裏有一個文學比賽的名額,有興趣的話來書店找我。”
......
書店的年輕人叫沈嶼,是中文係研二的學生。
也是這家舊書店的常駐店主。
他說那個文學比賽是全國性的。
一等獎有五千塊獎金,還會推薦到省級刊物發表。
“我覺得你很有潛力。”
“你的文字有一種......很笨拙的力量。”
這是我半個月來第一次聽到有人誇我。
“謝謝。”
我低著頭,茶水模糊了眼睛。
“但是我可能......不太行。”
“為什麼?”
我沒回答。
樓道裏被揉皺的稿紙,墨水濺在地上的聲音。
還有那句“我看三行就想吐”。
像魚刺一樣卡在喉嚨裏,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。
沈嶼沒有追問。
他隻是把那個比賽的報名表推過來:
“下周五截稿,你要是想試試,寫好了可以拿來給我看。”
我把報名表折好放進書包,走出書店的時候,天已經黑了。
我突然很想哭。
不是因為難過。
是因為太久沒有人跟我說過“你可以”這三個字了。
回去的路上,我在教學樓拐角碰到了周延。
他站在走廊的燈光下,身邊是上次那個學妹。
學妹穿著白色的連衣裙,正仰頭跟他說著什麼,眼睛亮晶晶的。
周延難得在笑。
不是平時對我那種冷淡的笑。
是帶著一點點縱容的笑。
我站在暗處看了三秒鐘,然後轉身走了。
回到宿舍,室友們都睡了。
我開著台燈,把報名表壓在稿紙下麵。
握著筆,一個字也寫不出來。
腦海裏全是周延站在走廊燈下的樣子。
那個笑容,他從來沒有給過我。
第二天下午,我沒有去書店。
沈嶼發來短信:“今天店裏有新到的舊詩集,要不要來看看?”
我盯著那條短信看了很久,最後還是把手機扣在了桌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