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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,笑得很好看,伸手揉了揉我的頭發。
我沒有躲。
讓他揉。
讓他覺得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。
讓他以為程芸還是那個程芸,那個被人救了命就恨不得以身相許的傻姑娘。
他揉我頭發的時候,我在心裏算了一筆賬。
上輩子他把我們家公司掏空,大概拿走了幾個億。
我爸打拚了二十多年的心血,全被他吞了。
我媽的嫁妝,我爸的股份,我名下所有的資產,全部清零。
這輩子我要連本帶利拿回來。
接下來的一周,我每天雷打不動去醫院。
謝頌之的身體恢複得很快,半個月不到就拆了線,醫生說再觀察幾天就可以出院了。
出院前一天晚上,他請護士幫忙訂了餐廳,說想請我吃頓飯感謝我這些天的照顧。
餐廳是他選的,在學校附近的一個西餐廳。
吃飯的時候他一直在看我。
他給我切牛排,給我倒水,問我喜歡吃什麼不喜歡吃什麼,說他以後要記住所有關於我的事情。
“程芸,我想跟你說一件事。”
“什麼事?”
“我想跟你結婚。”
這句話來得比我預想的早了幾天。
我手裏的叉子頓了一下,抬頭看他。
“你說什麼?”我的聲音小小的,帶著不可置信。
“我說,我想跟你結婚。”
他重複了一遍,語氣更鄭重了,伸手握住我的手。
“程芸,我知道我們年紀還小,但我等不了了,我想以後的人生都有你陪著。你願意嫁給我嗎?”
“我願意。”
我眼淚掉了下來,順著臉頰滑到嘴角。
“頌之哥哥,我願意。”
他笑了,伸手幫我擦眼淚,指腹擦過我的顴骨,動作很輕很柔。
但我哭不是因為感動。是因為上輩子的我。
那個二十歲的女孩,坐在同樣的餐桌前,聽到同樣的話,哭得一模一樣。
她是真的開心,真的覺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運的人,真的以為這個男人會用一輩子對她好。
她不知道她嫁的是個什麼樣的人。
謝頌之把我送回家的時候已經快十一點了。
小區門口的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,他站在燈下,看著我走進大門,衝我揮了揮手。
我回到家,爸媽都還沒睡。
我爸坐在沙發上看報紙,我媽在陽台上收衣服。
我換了鞋走過去,在我爸旁邊坐下,猶豫了一下,開口說:“爸,媽,頌之哥哥今天跟我求婚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