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回到出租屋後,我沒有睡。
我打開電腦,把昨晚派出所的回執、沈棠的求救語音、定位截圖、聊天記錄,按時間線重新整理。
從大一開始,沈棠每一次向我求救,我都保存了記錄。
聊天截圖、語音、通話錄音、醫院檢查單、派出所回執、酒店監控申請記錄、陸硯舟保鏢威脅我的錄音。
我不是早有預謀。
我隻是被他們折騰太多次,慢慢學會給自己留後路。
昨晚看見彈幕後,我更是第一時間把所有文件備份了三份。
本地硬盤一份,雲盤一份,郵箱一份。
然後,我給三個人各發了一封郵件。
第一封,發給導師。
第二封,發給律所陳主管。
第三封,發給學校輔導員。
郵件標題很簡單:
關於本人昨晚報警事項的情況說明及證據預備提交。
我沒有賣慘,也沒有控訴。
隻列事實。
沈棠什麼時候向我求救。
她說了什麼。
陸硯舟做了什麼。
我為什麼報警。
還有最重要的一句:
“我預計陸硯舟方可能會通過網絡輿論、律師函或其他方式對本人進行名譽攻擊。相關原始證據我已做完整備份,如後續出現不實爆料,我將依法追責。”
發送成功後,我又點開一個視頻文件。
那是昨晚沈棠誤發給我的。
她撤回得很快。
可惜,我手機開了自動備份。
視頻裏,沈棠坐在別墅客廳的沙發上,晃著紅酒杯,臉上沒有半點害怕。
她笑著對陸硯舟說:
“我一哭,知晚肯定會來。”
“她越生氣,我越知道她還在乎我。”
“你越報複她,我越知道你在乎我。”
我盯著那段視頻看了很久。
然後把它單獨放進一個文件夾。
文件夾名字叫:最後證據。
我沒有立刻發出去。
證據不是越早亮越好。
有些人,得讓他們把謊撒完。
早上八點,我洗了把臉,換上白襯衫去律所。
鏡子裏的人眼下發青,臉色也不算好看。
但眼神很穩。
以前我總以為清醒是一件很痛苦的事。
後來才發現,真正痛苦的,是明知道不對,還一次次騙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