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三個月前。
十一月二十二號,周三。
我記得很清楚,因為那天下了今年第一場雪。
我臨時被律所安排去法院送材料,下午四點就忙完了。
比平時早兩個小時到家。
進門的時候,客廳是空的,臥室門關著,浴室裏傳來嘩嘩的水聲。
許昭在洗澡。
他的西裝外套隨手扔在沙發上,皺巴巴的。
我拿起來準備掛到衣帽架上,手碰到了口袋裏一個硬邦邦的東西。
掏出來一看。
一張房卡。
白色的磁卡,正麵印著“和悅大酒店“的logo,背麵手寫的房間號:1207。
和悅大酒店在城東。
我們家在城南。
他公司在城北。
城東,沒有任何他需要去的理由。
我站在客廳中間,捏著那張房卡,聽著浴室裏他哼歌的聲音。
他哼的是周傑倫的《晴天》。
那是我們大學時候在一起聽的第一首歌。
諷刺嗎?好像也沒那麼諷刺。
我隻是覺得,這首歌突然變得很難聽。
我把房卡放回了他的口袋,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。
掛好西裝,走進廚房,開始做晚飯。
他洗完澡出來,頭發濕漉漉的,看到我在廚房,愣了一下。
“你今天回來這麼早?“
“所裏沒什麼事,就先走了。“
“哦。“
他走過來從背後抱住我,下巴擱在我的肩膀上。
“老婆辛苦了,今晚想吃什麼?“
“隨便。“
我的聲音正常,手上切菜的動作也正常。
但我的心,已經墜到了一個很深很深的地方。
那天晚上我沒有睡著。
許昭打著呼嚕睡得很沉,手臂還搭在我的腰上。
我盯著黑漆漆的天花板,腦子裏隻有一個念頭在轉。
不能哭。
不能鬧。
不能讓他知道我發現了。
第二天他出門上班後,我請了半天假。
去移動營業廳,用他的身份證副本查了他的通話記錄。
我是他的緊急聯係人,有授權。
過去一個月的通話記錄被打印出來。
整整六頁紙。
其中一個號碼出現的頻率高得刺眼。
我數了一下。
一個月內,這個號碼和許昭之間的通話和短信,一共兩百三十七次。
比他打給我的多了十倍。
我用另一個手機撥打了這個號碼。
響了三聲。
“喂?昭哥?“
聲音甜膩膩的,帶著一種熟悉的、軟綿綿的尾音。
方瑤。
我一瞬間就認出了她的聲音。
即使過了六年,那個音色也沒有變。
我掛斷了電話。
坐在車裏,攥著方向盤,渾身發冷。
不是陌生人,不是同事,不是酒吧裏認識的女人。
是方瑤。
是大學四年我幫她占座、替她打水、借她生活費、聽她哭訴被前男友甩了的夜晚陪她坐到天亮的方瑤。
我以為我已經不會再流眼淚了。
但那天在車裏,我把方向盤上的皮套都攥出了印子。
哭了多久我不記得了。
隻記得擦幹眼淚的時候,擋風玻璃上糊滿了雪。
那是我最後一次,為許昭和方瑤流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