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八個月前,媽媽的眼睛查出了問題。
醫生說是視網膜病變,需要盡快手術,否則一年內可能完全失明。
手術費五萬。
繼父的公司剛賠了一筆錢,家裏拿不出這麼多。
陸瑤在飯桌上漫不經心地說:“媽,要不先別做了吧,現在又不是完全看不見,等爸周轉過來再說嘛。“
媽媽沉默了一會兒,點了點頭:“也行。“
那天晚上,我躺在儲物間的折疊床上,盯著天花板,做了一個決定。
我要給媽媽攢手術費。
五萬塊。
我一個十八歲的學生,沒有任何收入來源。
但我可以打工。
我可以賣血。
我可以不吃飯。
從那天起,我白天上課,晚上去後街的燒烤店洗碗。
洗碗到淩晨一點。
周末去送外賣,從早上七點跑到晚上九點。
寒假的時候去工廠流水線做臨時工。
還有賣血。
學校旁邊的采血站,每次四百毫升,補貼三百塊。
規定十四天才能再去一次。
我跑了三家采血站,交替著去,五天抽一次。
五天一次,四百毫升。
八個月,四十七次。
頭暈是正常的,站不穩也是正常的。
有一次在送外賣的路上,我騎著電動車在路口暈了過去,摔斷了手腕。
回家以後,陸瑤對媽媽說我是跟社會上的人混在一起打架摔的。
媽媽又罵了我一頓。
但我不在乎了。
因為錢馬上就攢夠了。
到昨天為止——
五萬兩千塊,全部到手。
我把所有的錢取出來,裝進了一個牛皮紙信封。
又花三十塊錢去文具店買了一張賀卡,認認真真地寫上:
“媽媽生日快樂。這是你的手術費。治好了眼睛,就能看清楚我了。“
我還加了一句:“媽媽,我沒有偷任何人的東西。這些錢都是我自己掙的。相信我好嗎?“
今天是媽媽的生日。
我想在所有人麵前,親手把信封交給她。
然後告訴她真相——蛋糕是我做的,錢是我攢的,我愛她。
可是我連門都沒進去,就被按在了雪地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