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吃完飯,小棉自己端著碗要去廚房洗。
碗對她來說太大了,兩隻小手捧著,走路一晃一晃。
沈晏清皺了皺眉,兩步走過去,從她手裏把碗拿走。
「放著。」
小棉仰頭看他,有點不安。
「媽媽說自己的碗要自己洗。」
沈晏清沒接話。
把碗丟進水池,頓了一下。
轉過頭,聲音低了幾分:「......去客廳坐著吧。」
小棉乖乖地坐到沙發上。
沙發太軟太深,她整個人陷進去,隻露出一個小腦袋和懷裏的洋娃娃。
沈晏清洗完碗,走回客廳。
他沒坐沙發,而是坐在茶幾邊緣,麵對著小棉。
「你媽媽,」
他開口,語氣很淡,像在聊天氣,
「她現在住哪?」
小棉抱緊洋娃娃。
「媽媽不在了。」
「不在了是什麼意思?」
「李嬸嬸說,媽媽去了很遠很遠的地方。」
沈晏清盯著她的眼睛。
半晌,嗤笑了一聲。
「很遠的地方。」
他重複這幾個字,語調裏帶著一種說不清的嘲弄。
「她確實一直很擅長去很遠的地方。不告而別這種事,她八年前就幹過一次了。」
我飄在他頭頂,聽見這句話,胸口悶得發疼。
他不信。
他以為我又在躲他。
和八年前一樣。
八年前,我十六歲。
放學回家的路上被人捂住嘴拖上了一輛麵包車。
我被拐賣到了一個很偏遠的山村裏。
那個地方沒有信號,沒有公路,連逃跑的方向都找不到。
而哥哥那邊,聽到的版本是——
有人看見我和一個外地男人上了車,說我是自願的。
是那些人販子安排的。
他們讓同夥假扮我的「男友」,在學校附近晃了好幾天。
故意讓同學老師都看見,就是為了事後有人作證——
沈映是自己跟人跑的。
哥哥當然不信。
他報了警,貼了尋人啟事,把學校附近的監控一幀一幀地翻。
但監控拍到的畫麵,確實是我「笑著」上了那輛車。
那是人販子拿刀抵著我腰的時候,強迫我做出的表情。
哥哥還是不死心。
他請了假,沿著車牌號一路追到了省界。
線索在那裏斷了。
車是套牌的,號碼是假的。
他又找了私家偵探,花光了攢下來準備給我交大學學費的錢。
偵探查了三個月,最後帶回來一張照片——
是人販子同夥故意放出來的。
照片裏「我」挽著一個男人的胳膊,站在某個小城的街頭,笑得很開心。
那不是我。
是找了個長得像我的人拍的。
但哥哥不知道。
所有的證據都在告訴他同一件事——
你妹妹是自願走的,她不想回來。
他找了整整兩年。
兩年後,他終於被迫接受了這個「事實」。
從那以後,「私奔」這兩個字就像一根刺。
紮在他心裏最深的地方,再也拔不出來。
我在那個山村裏待了六年。
二十歲那年生下了小棉。
又花了兩年時間,才終於帶著她逃了出來。
逃出來的時候我什麼都沒有。
沒有身份證,沒有錢,沒有任何能證明自己是誰的東西。
我想過找哥哥。
但我不敢。
我怕他看見我現在這個樣子。
更怕他知道我這八年經曆了什麼。
他會自責。會瘋。
所以我一個人帶著小棉,躲在這個城市的角落裏,打零工,活著。
直到九天前。
我死了。
——
沈晏清顯然不想在這個話題上糾纏。
他站起來,走到那麵掛著照片的牆邊。
背對著小棉,聲音冷冷的:
「你告訴她,想讓我養你,讓她自己回來跟我說。」
又是這句話。
小棉沒吭聲。
過了一會兒,她小聲說:「媽媽真的來不了......」
「來不了就算了。」
沈晏清轉過身,表情淡漠,
「我又不是沒等過。八年都等了,不差這幾天。」
我飄在半空中,鼻子酸得厲害。
他等了我八年。
可惜再也等不到我出現了。
——
晚上,沈晏清把小棉安置在次臥。
被子太厚了,小棉被裹在裏麵像一隻小小的蠶蛹。
她抱著洋娃娃,眼睛已經開始打架,但還在努力撐著。
「舅舅。」
「嗯。」
「你明天會把我送走嗎?」
沈晏清靠在門框上,沉默了兩秒。
「不會。」
「那後天呢?」
「也不會。你是我妹妹的孩子。」
這句話說得很輕。
但我聽出了那裏麵一絲不易察覺的顫。
小棉好像放心了一點。眼睛終於閉上了。
呼吸漸漸平穩。
沈晏清在門口站了很久。
然後他走到書房,打開抽屜,翻出一個舊鐵盒。
裏麵全是我小時候的東西。
成績單,手工賀卡,一顆我從河邊撿回來送給他的石頭。
還有一張尋人啟事。
紙張已經發黃發脆,但上麵的字跡依然清晰——
「沈映,女,16歲,2016年11月日於放學途中失蹤——」
他把那張尋人啟事拿出來,看了很久。
然後開口了。
聲音很輕,像是說給自己聽的。
「八年了。」
吸了口氣。
「沈映,你到底在哪?」
我飄在他身後。
想回答,卻什麼聲音都發不出。
我在這兒,哥哥。
我一直都想回家。
隻是回不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