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十歲的我,是個沒人管的野孩子。
我爸是個賭徒,喝醉了就拿皮帶抽我。
沒有母親,沒人護著我。
我隻能學會自己反擊。
在這樣的環境裏,我變成了一個滿身長刺的刺蝟,誰碰紮誰。
隻有沈昊不怕我。
他會把自己舍不得吃的糖塊偷偷塞進我的口袋。
會在我被打得遍體鱗傷時,一邊抹眼淚一邊給我塗紅藥水。
可以說,他是這個世界上唯一給過我溫暖的人。
所以,我拚了命地想要護住他。
高中那年,沈昊迷上了音樂。
他想考音樂學院,可是學費貴得嚇人。
我瞞著他,退了學,去酒吧推銷啤酒,去工地搬磚,去各種能賺錢的地方拚命。
我把賺來的每一分錢都塞進他手裏。
「你去考,錢的事我來想辦法。」
沈昊當時感動得紅了眼眶,他緊緊抱著我發誓。
「念念,等我出人頭地了,我一定娶你,讓你過上好日子。」
我信了。
為了這句話,我在泥潭裏掙紮了十年。
決心要為他的夢想而買單。
他組樂隊,缺錢買樂器,我去借高利貸。
他惹了麻煩,得罪了圈子裏的大佬,我去給人下跪磕頭求原諒。
後來,他一路高歌猛進,成了炙手可熱的音樂製作人。
而我,卻滿身傷痕,變成了一個市儈、刻薄、不可理喻的潑婦。
他開始嫌棄我。
嫌棄我滿身銅臭味。
嫌棄我沒有文化,不懂他的音樂藝術。
嫌棄我脾氣暴躁,總是跟別人起衝突。
他身邊開始出現各種各樣溫柔解語的女孩。
喬喬便是其中一個。
她是音樂學院的高材生,拉得一手好大提琴。
她懂他的曲譜,懂他的靈魂。
他們站在一起,才子佳人,天造地設。
而我呢?
我算什麼呢?
大雨滂沱的夜,我歇斯底裏的質問著他。
男人愣了愣,然後緩緩吐了口煙,笑得漫不經心。
他說。
算他輝煌人生裏的一個汙點,一個他急於擺脫的累贅。
而聽到這個答案,我崩潰極了。
我開始發瘋。
我去他的工作室鬧。
我砸毀了他的吉他。
我指著喬喬的鼻子罵她不要臉。
沈昊忍無可忍,給了我一巴掌。
「宋念,你簡直是個不可理喻的瘋子!」
「你能不能不要再幹涉我的生活了?」
那一巴掌,打碎了我所有的幻想。
我看著他厭惡的眼神,突然覺得很沒意思。
太沒意思了。
我為他拚了半條命,最後卻成了他最厭惡的人。
也就是在那天晚上,我突然吐了血。
去醫院一查,晚期。
拿到確診單的那一刻,我沒有哭。
我甚至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。
終於可以不用再死死抓著他不放了。
終於可以休息了。
飛機劇烈顛簸了一下,將我從夢中驚醒。
我睜開眼睛,舷窗外已經是一片刺眼的陽光。
空乘甜美的聲音在機艙內回蕩。
「各位旅客,飛機即將降落在南灣機場,請您係好安全帶......」
我長舒了一口氣。
南灣,我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