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被那幾個護工一路架回了家,摔在客廳冰冷的大理石地板上。
“放開我!你們這是非法拘禁!”
我抓起茶幾上的煙灰缸,砸在電視屏幕上。
玻璃碎裂的巨響在屋子裏炸開。
巨大的動靜很快引來了鄰居的投訴,不到十分鐘,兩名警察敲開了我家的門。
“怎麼回事?誰報的警?”
年輕的警察皺著眉頭,掃視著一片狼藉的客廳。
林建國迎了上去,遞上強製收治單。
“警察同誌,實在對不住,家裏的保姆突發精神病,非說自己是女主人,正在這發瘋呢。”
吳桂芳躲在林建國身後,裝出一副發抖的樣子。
林浩和林萌異口同聲的指認:“警察叔叔,就是她,她今天早上還想拿刀砍我媽呢!”
他們口中的我媽,指的是吳桂芳。
全家人,加上幾個護工,將我死死圍在中間。
我連滾帶爬的撲過去,抓住警察的袖子。
“警察同誌,你別聽他們胡說!我才是這個家的女主人!”
我叫著,聲音變了調。
“我是生過兩個孩子的母親!我當年懷龍鳳胎難產,肚子上縫了十五針,留下一條很長的疤!”
我指向躲在後麵的吳桂芳。
“那個保姆根本沒有生過孩子,你們看看我的疤就知道了!”
警察愣了一下,看向林建國。
機器會壞,人會忘,但我絕不會記錯自己肚子上的剖腹產疤痕。
我深吸一口氣,不顧一切的掀開自己的衣擺。
然而,整個客廳很安靜。
我低頭看向自己的肚子。
光潔,平滑,沒有一絲褶皺,更沒有那條縫了十五針的疤痕。
我渾身僵硬,手指摳著那塊平坦的皮膚。
“疤呢......我的疤呢?”
我喃喃自語,大腦徹底宕機。
吳桂芳往後退了一大步,動作幅度很大,衣擺卷起了一角。
就在她露出的肚皮上,盤踞著一條縫了十五針的疤。
那條疤,和我記憶中的一模一樣。
警察失去了耐心,一把甩開我的手,掏出手銬將我反剪。
冰冷的警械卡進肉裏,發出哢噠一聲脆響。
“帶走,直接送去精神衛生中心!”
我被按在地板上,臉貼著冰冷的地麵。
視線正好對上玄關處的落地鏡。
鏡子裏那個神情癲狂、肚皮光潔的陌生女人也在看著我。
我盯著那張臉,又看向吳桂芳肚子上的那道疤。
我終於明白,為什麼我的指紋打不開鎖,為什麼我的孩子不認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