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淩晨兩點,我在警車裏做完筆錄。
女警遞過紙巾:「這麼晚了,讓你老公來接你吧?」
我擦掉脖子上的血:
「太晚了,叫不醒的。」
就在剛剛手機彈出老公的朋友圈。
圖上是沈瑤家門口的走廊燈,配文:
「第六十一次深夜護送,晚安。」
而我剛從沒有監控的胡同裏死裏逃生,脖子上的刀痕還在滲血。
明明下班前我告訴過他,今天路燈壞了,有個人一直跟著我。
結婚四年,他去接怕黑的沈瑤六十一次,沒有一次是來接我。
我一個人加了四百多天夜班,一個人扛著防狼噴霧走過無數條暗巷。
做完筆錄,我站在派出所門口。
長街空空蕩蕩,刺骨的寒風裏隻有我自己。
我自嘲地笑了笑。
早該意識到叫不醒裝睡的人。
出國的簽證已經申請了,離婚協議也擬好了。
這是我最後一次,向他求救。
······
淩晨三點十二分,我用鑰匙打開家門。
客廳燈亮著,玄關處歪歪扭扭地擺著宋宇的皮鞋,鞋麵上還沾著夜露。
空氣裏有股淡淡的香水味,甜得發膩,是沈瑤慣用的那一款。
他正坐在沙發上剪指甲,看見我回來,頭也沒抬:「今天加班到這麼晚?」
我站在玄關沒動,他果然忽略了我給他發的求救信息。
脖子上的傷口被圍巾遮住了,血已經止住,但皮膚表麵那道細細的劃痕還在隱隱作痛。
警所裏的碘伏氣味仿佛還黏在鼻尖。
「嗯,加班。」
他站起來,把換下來的襪子隨手扔在沙發上,打著哈欠往臥室走:「我先睡了,明天有個早會。」
「明天也要送沈瑤?」我聽見自己問。
他腳步頓了頓,回頭說:「她一個人住,有點害怕。就順路送一下,你別多想。」
順路。
他的公司和沈瑤的家一個在東三環,一個在西四環,確實挺順路的。
「你脖子怎麼了?」
他目光落在我圍巾邊緣露出的那一小截創可貼上。
「被紙劃了一下。」
「哦,小心點。」
他說完就進了臥室,順手關上了門。
我聽見他從裏麵把門反鎖的聲音。
結婚四年,他已經很久沒有和我睡在同一張床上了。
理由是「我打呼嚕怕吵你」。
可我記得剛結婚那兩年,他也是打呼嚕震天響,我推都推不醒。
我故意嫌棄他,他卻說「聽不到你的呼吸聲我睡不著,隻好委屈老婆啦」。
是從什麼時候變的?大概是從他的心裏住著另一個人開始吧。
我走進次臥,輕輕關上門。
行李箱早就藏在衣櫃最深處了。
護照、辭職信,還有那份打印好的離婚協議。
協議上我隻寫了一條要求:「婚後財產對半分割,無其他爭議。」
甚至連他給沈瑤買的那條項鏈,那筆從我們共同賬戶裏轉出去的三萬八,我都沒提。
累了。
是真的累了。
我坐在次臥的床邊,這裏原本是我們計劃中兒童房的位置。
他說過等買了房再要孩子,後來買了房,他說等升了總監再要。
再後來,他說等沈瑤找到歸宿再考慮。
沈瑤的歸宿,好像永遠都找不到。
手機忽然震動,是同事小周發來的消息:「姐,你到家了嗎?今天那個跟蹤狂太嚇人了,要不要我明天報警調監控?」
我回複:「到了,沒事。不用報警了。」
「那你好歹跟你老公說一聲啊,讓他最近接送你。」
我盯著這條消息看了很久,然後打了三個字:「不用了。」
鎖屏前,我又看了一眼朋友圈。
他發的那條「第六十一次深夜護送,晚安」下麵,共同好友的評論已經有了十幾條。
有人說:「模範老公啊。」
有人說:「嫂子真有福氣。」
還有人問:「這是送嫂子回家嗎?」
他回複了最後那一條:「一個老朋友而已,別瞎說。」
一個老朋友而已。
他自己可能都沒意識到,他給沈瑤拍走廊燈的那張照片,角度和他當初給我拍的第一張照片一模一樣。
那是我倆剛在一起時,他送我回宿舍,路燈下他說「別動」,然後按下了快門。
那張照片他用了兩年的手機壁紙。
後來壁紙換成了沈瑤送他的那盆多肉。
我放下手機,拉開窗簾。
淩晨的城市安靜得像一座巨大的墓園。
脖子上的傷口又開始疼了。
我原想著隻要他今天能出現,我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。
我站起身,把行李箱從衣櫃裏拖出來,開始收拾最後的幾件衣服。
客廳傳來他起夜的聲響,然後一切歸於寂靜。
他大概永遠不會知道,今晚我差一點就回不了這個家。
而我也不打算讓他知道了。
離婚協議上,我沒有寫任何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