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母親到底沒有打賀明珠。
隻是把翠屏拖出去賣了,又罰賀明珠在佛堂抄了三天經。
三天。
我前世挨了三十板子跪了一夜,她隻需要抄三天經。
我沒覺得意外。
在這個家裏,我和從來就不是一個價碼。
她是親生的掌上明珠,我是三兩銀子買來的替罪羊。
隻不過前世的我不知道這一點罷了。
但翠屏被賣這件事還是給我提了個醒——我身邊不能留賀明珠的眼線,但更重要的是,我得找到那份“買我“的文書。
前世我死在刑場上時,賀明珠親口說我是花三兩銀子買來的。
三兩銀子買一個人,一定有契書。
那東西藏在哪裏?
我花了三天想明白——一定在父親書房裏。
父親賀仲權是個謹慎的人,所有重要文書都鎖在書房暗格裏,鑰匙貼身帶著,連母親都碰不到。
前世我從未進過父親的書房,這輩子也沒有理由進。
除非我給他一個不得不讓我進去的理由。
半月後,賀家來了一樁大生意。
父親與江南最大的布商談一筆絲綢買賣,對方要求三日內交付賬冊明細,否則就把生意轉給隔壁吳家。
父親急得焦頭爛額——管賬的師爺恰好病倒了,家裏沒人能理清那筆爛賬。
我敲開了書房的門。“父親,我來幫您。“
他看著我,像看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。
“你一個姑娘家,懂什麼賬目?“
我沒辯解,隻是走到書桌前,拿起那本亂成一團的賬冊,翻了幾頁。
“絲綢按等級分甲乙丙三類,甲類利潤最高但庫存最少,對方要的大宗貨裏至少七成是甲類,但咱們庫存隻夠三成。“
“如果直接報實數,對方一定壓價。但如果把乙類中品相最好的挑出來充甲類,對方驗貨時未必看得出來。“
“不過這樣做風險太大,不如換個法子——把交貨分兩批,先交三成甲類穩住對方,剩下的以”趕工期”為由延後十天,十天夠從蘇州調一批新貨過來。“
父親的表情從不屑變成了震驚。
他盯著我看了好一會兒,大概在懷疑這些話是不是一個十四歲姑娘該說的。
前世我在賀家隻會低頭做人,從不展露任何本事。
但這輩子沒必要了——我又不打算繼續當他的女兒。
“你怎麼懂這些?“他問。
“平時幫師爺整理賬冊時看的。“我隨口扯了個理由。
實際上,前世我在牢裏等死的那段日子,隔壁關的是個落魄賬房先生,閑聊時教了我不少東西。
人在絕境裏學什麼都快。
父親將信將疑,但時間緊迫,他最終還是讓我幫忙整理賬冊。
我在書房裏待了整整兩天。
白天理賬,晚上等他走後,我開始一寸一寸地摸那間屋子的牆壁。
第二天淩晨,我在書架後麵摸到了一塊鬆動的磚。
磚頭後麵是一個暗格。
暗格裏鎖著一隻鐵皮匣子。
我的手指在碰到匣子的那一刻抖了一下。
匣子上了鎖,我沒有鑰匙。
但我記得父親有個習慣——重要的鑰匙從不離身,但備用的那把會藏在書桌第三個抽屜底板的夾層裏。
果然找到了。
打開匣子的那一刻,我看到了那張發黃的契書。
上麵清清楚楚寫著——“慶安三年,以紋銀三兩,購薑氏幼女一名,改姓賀,作備用。“
備用。
他們甚至連“女兒“兩個字都懶得寫。
我是一件備用品,一件隨時可以拿出來替他們真正的女兒擋災的備用品。
我把契書貼身藏好,又把匣子鎖上放回原處。
然後擦幹眼淚,繼續理賬。
哭什麼呢?前世已經哭夠了。
輩子,該哭的不是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