跪在刑場時,姐姐撐著油紙傘來看我。
她蹲下身,用帕子擦掉我臉上的血,柔聲說——
"妹妹,你本就是爹娘花三兩銀子買來替我頂罪的,何苦怨我?"
那一刻我才知道,我在賀家做了十七年的二小姐,不過是條隨時可以丟掉的狗。
她推沈家千金落水,我卻替她跪在公堂上認罪,被判斬立決。
爹娘連眼皮都沒抬一下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十四歲。
姐姐正把一隻碎了的羊脂玉鐲塞進我掌心,眼圈一紅就往母親院裏跑。
前世這隻鐲子讓我挨了二十板子,在床上趴了半個月。
她一邊替我上藥,一邊哄我說"都是姐姐不好"。
我信了。
我信了整整三年,一直信到刑場上那把刀落下來。
這輩子,她把碎鐲子塞進我手裏的那一刻,我低頭看了看,然後一鬆手。
碎瓷地的聲響清清脆脆。
我踩過碎片,朝她追去的方向走過去。
不急。
這次輪到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