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遇見顧野是在高一的那個秋天。
我爸濫賭,在外麵欠了不少錢。
升入高中的那一天,他突然說要帶著全家離開這裏。
又在臨走時突然變了卦,把我留了下來。
我知道他的意思,用女還債。
還不了全部,至少也能在債主找到他的時候有個由頭拖延時間。
我沒有老實巴交的在屋裏,而是在追債的人進門之前跳了窗,逃了出去。
我知道這個家我是再也回不來了。
寧縣是個沿海的小縣城,才剛入初秋,風吹的夜晚就已經有些刺骨的冷。
我穿著單薄的校服,背著書包。
躲在堆滿雜物的樓道裏。
顧野發現了我。
他也是我爸債主雇來追債的混子之一。
顧野沒有聲張,悄悄把我帶回了家。
我原本也以為我完蛋了,要毀在這了。
可顧野隻是笑著看我。
“我聽別人說你成績很好啊,能考上好大學嗎?考好大學能掙很多錢嗎?”
我搖搖頭,又點點頭。
從那之後,無家可歸的我就跟顧野住在了一起。
我睡房間的床,他睡客廳的沙發。
外人隻知道顧野是出了名的小混混,說我跟他在一起早就被占夠了便宜。
可他們不知道。
顧野從來沒有碰過我,還把我照顧得非常好。
怎麼能不心動呢?
他是我浮木般的人生裏,唯一的救贖。
是我貧瘠歲月裏,最盛大的溫柔。
六歲,我媽丟下我和弟弟跟別人走了。
十六歲,我爸為了躲債帶著弟弟離開,也不要我。
隻有顧野撿起我,把我像家人一樣護著,為我的理想努力打拚。
我這三年才對家有了真真切切的實感。
而今天他的坦白才讓我知道,我對他來說不是家人。
是賭注,是累贅。
窗外暴雨如注,打在窗戶上劈啪作響。
刺耳的手機短信聲響起,我點開信息,是夏木發來的。
【之之,我也查完分數了,回頭我們一起去學校填誌願呀!我可以和你一起報宜大了!】
夏木是我的同桌,也是這裏除了顧野外對我最好的朋友。
【木木,對不起呀,我應該不去宜大了。】
【為什麼啊?你不是一直說要考上宜大和顧野一起離開這裏嗎?】
【華大很早就聯係我了,想讓我去他們學校,還開出了十萬元的全額助學金。】
【華大啊!那是比宜大好,肯定要去!就是華大有點太遠了,顧野跟你一起去嗎?】
捏著手機的手緊了緊,視線盯著短信上最後一句話。
眼淚砸在屏幕上,碎成幾瓣。
我快速地將手機擦幹,生怕它進水壞掉。
這手機除了打電話和發信息,再也沒有其他的功能。
是當初為了方便我聯係他,顧野賣掉自己二手手機換來的。
他一個,我一個。
他開玩笑地說。
“好手機都還沒用過,現在就越用越差。”
是啊。
最開始我們的日子一直過得拮據。
勉強溫飽。
我一個高中生,沒有工作的能力和時間。
顧野也才大我五歲,他早早就輟了學,一個人混跡在這裏。
沒文化,沒背景,甚至還是個黑戶。
沒有身份證,正兒八經的工作根本不要他。
他賺錢都隻能靠打一些散工,或幫別人討債抽提成。
但他沒有拖欠過我的學費,我的吃穿用品,也從來沒比別人差太多。
後來日子慢慢好了一些,他提議給我換,我卻不肯。
我要把它一直留著作為苦難日子的紀念。
我跟他說。
“我就想要這個,智能手機會影響我學習,等上了大學再換。”
我們的生活就像是在陰溝裏種的柑橘樹,有苦也有甜。
而愛是照進陰溝的太陽。
曾經,我也以為他愛我。
我緩緩在手機上輸入信息,然後給夏木發去。
【他不去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