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
周景深走後,我收拾了他的東西。
衣服、鞋子、電腦、書,還有他那些亂七八糟的健身器材。
我把它們都裝進箱子裏,堆在客廳角落。
然後我打電話給他。
“你的東西我收拾好了,什麼時候來拿?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。
“於馨,你真的決定了?”
“嗯。”
“我們在一起三年了。”
“所以呢?”
他又沉默了。
“我明天來拿。”
“好。”
掛了電話,我坐在沙發上,看著那堆箱子。
三年。
三年時間,就裝在這幾個箱子裏。
我忽然覺得很累。
不是身體上的累,是心累。
手機響了。
是我媽。
“馨馨,周末回來吃飯不?你爸買了大閘蟹。”
“媽,我這周有事,下周吧。”
“又有什麼事?你都三周沒回來了。”
“工作忙。”
“工作再忙也得回家啊。對了,你跟周景深婚禮籌備怎麼樣了?要不你倆先把證領了。”
我沉默了一下。
“媽,我們分手了。”
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。
“怎麼回事?”
“性格不合。”
“性格不合?”我媽的聲音拔高了,“你們在一起三年了,現在說性格不合?”
“媽,我不想說這個。”
“馨馨,你聽媽說。周景深那孩子不錯,有上進心,對你也好。吵架是常事,別動不動就說分手。”
“媽。”我打斷她,“他幫女秘書買避孕藥。”
電話那頭又安靜了。
過了好一會兒,我媽說:“有證據嗎?”
“我親眼看見的。”
“那他解釋了嗎?”
“解釋了,說是秘書求他幫忙。”
“那不就得了。他就是心軟,幫個忙而已,你就在家裏待久了想太多......”
“媽。”我打斷她,“如果換成我爸,你會怎麼想?”
她不說話了。
“媽,我知道你是為我好。可是這件事,我過不去。”
我掛了電話。
那天晚上,我一個人坐在陽台上,看了很久的夜景。
城市的夜晚很亮,到處都是燈火。
每一盞燈後麵,都有一個家。
我也有家。
可是那個家裏,少了一個人。
不是周景深走了。
是我把他趕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