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結婚前裴文軒給了我一份婚前的合同。
合同上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,如果有一方背叛了家庭,那就必須淨身出戶。
我捏著這份合同,跟著女兒來到了民政局。
本以為能靠著這份合同出口惡氣,結果工作人告訴我:
“不好意思,你的結婚證是假的。”
我一愣,說出來的聲音帶著滿滿的絕望。
“怎麼可能,這張證我就是在民政局領的,我和我的丈夫都結婚四十年了,錯不了的,是不是機器出故障了?”
工作人也有些疑惑,從我這問了裴文軒的名字後,又給我查詢。
結果她指著機器上的名字遺憾告訴我:
“裴先生確實結婚了,但他的妻子叫許念念,我還特意幫你查了,他也沒有第二個配偶。”
“奶奶,你是不是年紀大了記錯了?”
可國家要求夫妻需要到民政局登記那年,是裴文軒親自帶我來民政局領的證。
這怎麼會是假的呢。
答案隻有一種可能,那就是裴文軒給我演了一出戲,隻為給許念念一個名分。
而許念念所謂和國外前夫生的一兒一女,實際上是和裴文軒的。
我隻覺胸口發悶,腦袋鈍痛,差點沒暈過去。
女兒連忙把我扶到一邊,打電話找朋友谘詢了這件事。
結果和我想的一樣,當年裴文軒帶我去的“民政局”是假的。
是他花錢找人假扮的。
這個真相如鐵錘狠狠砸在我心上,砸得我心臟幾乎碎裂。
我居然......居然做了四十年沒名沒分的小三!
而我的女兒,從小就被迫做了私生女。
不,裴文軒心狠到把女兒的戶口遷在了一家漁夫家裏,各種出生證明都在。
隻要裴文軒不承認,她就分不到公司一點股份。
明明她大學畢業後,拒絕了國外的工作,全身心為裴氏效勞,有幾次因為應酬還喝到胃出血。
可許念念的一兒一女,從小就自由自在,每天拿著錢到處瀟灑,最後卻能坐收漁翁之利。
女兒也被氣得渾身顫抖,瘋狂給裴文軒打電話,想要罵他。
然而裴文軒忙著陪許念念,一個電話都沒接。
這時,我的手機上突然彈出一個新聞,是關於某個公司發布上市新聞的消息。
我腦子閃過一個靈光,激動地告訴女兒:
“圓芝,我們開發布會吧,把裴文軒的所作所為都抖出去,讓他和許念念受到懲罰。”
可我沒有得到女兒的讚同,聽到的隻有她無奈的聲音。
“凡事講究證據,我們沒憑沒據開發布會,但裴文軒有國際最強的公關團隊,吃虧的隻會是我們。”
我好不甘心。
裴文軒不僅騙了我的愛,還害死了我爸,甚至毀了我女兒的一生。
他憑什麼毫無顧忌地活著,而我和女兒要承受所有的痛苦。
這不公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