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周銘的電話十五分鐘後打回來了。
聲音沉得像壓著一塊石頭。
“我媽說——這筆錢你同意了。“
我冷笑出聲。
“她說我同意拿出五十萬給周甜買房?在我媽等救命錢的時候?“
“我知道你沒同意。“周銘深吸一口氣,“我跟她提了你媽的事,你猜她怎麼說?“
“她說什麼?“
“她說:”那是她媽又不是我媽,憑什麼花咱家的錢。”“
我攥緊手機的手指發白。
渾身的血一股腦地全湧上了頭頂。
“周銘,我告訴你,這件事我不會算了。“
“我知道。“
“第一,五十萬,一分不少地拿回來。
“第二,林薇借我的三十萬,利息你媽出。
“第三,你媽以後不能再碰咱們的任何一分錢。
“做得到,這婚我跟你繼續過。做不到,離。“
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。
“好。我明天請假回來。“
“你的項目——“
“沒有什麼項目比你重要。“
掛完電話,我翻出林薇之前發的消息,回了兩個字。
“幫我。“
林薇秒回:“說。“
“我婆婆擅自轉走我和周銘的五十萬給小姑子買房,存折上是周銘的名字,怎麼定性?“
“家庭內部財務糾紛,報警的話警方大概率勸你們協商。但金額巨大且當事人不知情的話可以立案。你先找證據——轉賬記錄、購房憑證,能拿多少拿多少。明天我到了幫你理。“
“好。“
“還有——別衝動,手裏有證據比什麼都重要。“
別衝動。
可我向來是個該衝動時絕不忍著的人。
安頓好我媽之後,淩晨一點我回了家。
婆婆臥室門關著,裏麵黑漆漆的。
鼾聲很響。
我摸回客廳,打開沙發旁邊的櫃子。
存折在最底層,紅色布袋裏。
翻開——
餘額:0.00。
最後一筆支出:500000.00。
日期,上個月28號。
也就是說,婆婆一個月前就把錢轉走了。
偷偷摸摸,瞞了我整整一個月。
我把存折拍了照放回原處。
然後做了一件事。
我走進婆婆的臥室。
她睡得很死。
衣櫃最上麵的格子裏有個鐵盒。
婆婆以為藏得隱蔽,但我幫她換季收拾衣櫃時早就看到過。
打開鐵盒,心臟猛地往下一墜。
裏麵有一本巴掌大的筆記本。
翻開第一頁,密密麻麻的數字。
我越看,手越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