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嫁給霍辭,是三年前的事。
那年我二十二歲,剛從護校畢業,在朝陽區一家社區醫院做實習護士。月薪三千五,租房花掉兩千,剩下的錢勉強夠吃飯和還助學貸款。
霍老爺子住院那陣,分到了我管的病區。
一個八十七歲的老人,肝癌晚期,霍家排了四個護工三班倒守著,但老爺子脾氣倔,誰的賬都不買,唯獨願意讓我來紮針換藥。
他說我手穩,紮針不疼。
後來他知道我是孤兒院出來的,吃百家飯長大,供自己讀完了衛校。他拉著我的手說,好孩子,能吃苦,踏實。
我以為他隻是心疼一個後輩。
直到他臨終前把霍辭叫到床前,當著主治醫生和律師的麵說:“你娶她,我把遺產給你分。你不娶,一分錢沒有。”
霍辭站在病房門口,看了我一眼。
那一眼的意思很明確。你是個累贅,但你值點錢。
婚結得很快,沒有婚禮,隻有民政局門口的一張合影。霍辭穿著日常通勤的灰色襯衫,簽字的時候連筆帽都沒擰開,拿牙咬的。
我穿了一條借來的白裙子。
薑淑芬全程沒出現。她托人帶了句話:“讓那個野丫頭住客房,別弄臟了主臥的床單。”
新婚夜霍辭在書房打了一整夜遊戲。
我坐在客房的單人床上,盯著天花板上裂開的那條紋路,想了很久。
至少有個頂棚。比孤兒院的鐵架子床強。
頭三個月我們沒說過超過十句話。他叫我“喂”,或者“那誰”,從來不喊我名字。
薑淑芬給我排了一張家務時間表,六點起床做早餐,七點送霍辭出門,白天洗衣拖地擦銀器,下午四點去市場買菜備晚飯。
我沒有反抗。
我從小就知道,白吃白住的人沒有討價還價的資格。
第四個月,薑淑芬催我驗孕。驗了,沒有。她把驗孕棒摔在我臉上,罵我“不下蛋的母雞”,讓我去喝中藥。
我喝了半年中藥,苦得舌根發麻。
第九個月,我懷上了。
那天霍辭破天荒回了主臥看B超單,皺著眉頭問醫生性別。醫生說太早了看不出來。
他把B超單扔在茶幾上,出門時說了一句:“最好是個兒子。”
我蹲在馬桶邊上吐了半小時,把那句話在腦子裏翻來覆去地嚼。
——最好是個兒子。
意思是,如果不是兒子,一切都白搭。
包括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