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醫院不遠處是一個通向三個方向的廣場。
我處於廣場中間,一時間不知道該去哪兒。
我的正對麵,是一個巨大的擺鐘。
距離晚上十二點,隻剩下5分鐘。
於是,趕在30歲生日最後5分鐘裏,我許下了長達5年都未曾許過的生日願望。
祝我自由,祝我幹淨利落,祝我和周敘安,再無任何瓜葛。
接下來的幾天,我在學校附近開了一間酒店。
與此同時,谘詢了離婚律師。
我的要求很簡單,該是我的我一分不讓,包括這幾年為周家母子額外墊付的那筆錢。
不屬於我的,我也不想拿走。
在律師為我擬離婚協議的期間,周敘安給我發消息的頻率越來越頻繁。
從一開始還遊刃有餘的:
【你去哪兒了,是先回家了嗎?】
【媽這邊我不知道怎麼處理,你明天反正休息,早點過來。】
到後麵變成了:
【你是不是還在生氣?有什麼話我們當麵解釋,你先來醫院。】
【不然你把你的手機號給我,我給你打電話。】
【你單位在哪兒?晚上我去接你。】
多幽默啊。
身為丈夫,結婚五年,連妻子的電話號和單位地址都不知道。
卻對關於初戀的一切事情都如數家珍。
我諷刺地扯了扯嘴角,將周敘安設置成了消息免打擾。
隻是我沒想到,他竟然真的能找到學校來。
“許願,為什麼不回消息?”
他看起來滄桑了很多,胡子也來不及打理,身上還散發著醫院的消毒水味。
我瞥了眼他,繞過他轉身就想走。
卻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腕。
“你先聽我說,這幾天我給媽找的那幾個護工都被她罵走了。”
“所以,你能不能先請幾天假,回來照顧......”
不等他說完,我便抬手狠狠甩了他一巴掌:
“你要是想請護工就去醫院或者中介公司,別來騷擾我!”
“實在不行,你問問你那死去的白月光能不能起死回生來照顧她,好讓你們一家團聚!”
周敘安捂著臉,難以置信地看著我:
“許願,你是不是瘋了!”
“鬧了這麼多天還不夠?”
“非逼我跟你離婚,讓自己淪為一個沒人要的二手貨是不是!”
我依然比他矮了一截。
但這次,我卻不再抬頭仰視他:
“求之不得。”
“說真的周敘安,活了這麼久,唯獨嫁給你這件事,最讓我覺得丟人!”
那天過後,周敘安沒有再聯係我。
不知道是被我氣暈了頭,還是真的同意了離婚。
不過對我來說,都不重要了。
離婚協議書擬好的那天,我再次回到了那個所謂的家。
一方麵是為了讓周敘安在上麵簽字。
另一方麵,也是準備回去收拾東西。
可我沒想到的是。
剛推開門,就看到了一個我做夢都想不到的人。
她活生生地站在那兒。
和被周敘安掛在家裏的遺照上麵的女人。
居然一模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