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可一進門,我就聞到一股說不出的味兒。
不是正規金融公司該有的那種冷氣和紙張味。
是煙味、茶漬味,和一股壓不住的油滑。
負責接待我的男人姓馬,三十多歲,笑起來眼皮都不抬。
“程小姐是吧?”
“車的事,你弟應該都跟你說了。”
他說著把一份合同推到我麵前。
“融資租賃。”
“首付款十四萬,分期十二個月,逾期有違約金、管理費、車輛處置費,這些合同上都寫得很清楚。”
我低頭翻到最後一頁。
簽字欄裏,赫然寫著“程晚寧”三個字。
字跡歪歪扭扭,一看就不是我寫的。
我把合同往桌上一扔。
“這不是我簽的。”
姓馬的男人笑了笑。
“是不是您簽的不重要。”
“重要的是車我們已經控製了,現在要麼還錢,要麼車繼續扣著。”
我盯著他。
“車主本人不知情,合同是偽造的,你們半夜把車開走,也沒通知我,這叫合法的嗎?”
他臉上的笑淡了點。
“程小姐,咱們做生意講實際。”
“你弟前麵已經還了四萬多,說明這事一直是認可的。”
“現在來談合法不合法,沒意思。”
四萬多。
我心裏猛地一沉。
“誰還的?”
他聳了聳肩。
“那我就不清楚了,反正是你們家的人。”
我從盛泰出來以後,直接去了韓悅的律師事務所。
韓悅是我大學同學,現在專門做民商事糾紛。
她把那份合同翻完,第一句就是:
“這玩意兒大概率經不起查。”
“費用明顯超了,合同形式也有問題,夜間擅自開走車輛更不規範。”
我緊繃了一天的肩,終於鬆了一點。
我問她:“那車能拿回來嗎?”
韓悅點頭。
“能。”
“真打起來,這合同未必站得住。
可問題是,你現在要的不是一個半年後的判決。”
“你這車每天都要跑客戶,樣機、資料、醫院回訪全靠它。
報警、投訴、起訴都能走,但周期太長。”
“先把車拿回來,再慢慢追責,才是你現在損失最小的路。”
我沒說話。
因為我心裏,其實已經有了答案。
回家路上,我順手查了自己的轉賬記錄。
這兩年,我每個月十號,都會準時給我媽轉五千生活費。
水電、買菜、物業、偶爾我爸的藥,基本都從這筆錢裏出。
可我翻著翻著,手指忽然停住了。
過去七個月裏,我媽那張卡每月十二號前後,都會轉出一筆六千到七千不等的錢。
收款方,正是盛泰車融。
我坐在車裏,盯著那幾筆轉賬看了很久。
原來不是車被押出去以後,他們才知道。
是從第一期開始,他們就知道。
甚至一直在替程浩還。
而這七個月的錢,用的是我給家裏的生活費。
我隻覺得眼前一陣陣發黑。
最惡心的不是他們偷偷拿了我的車。
是他們一邊用我的錢替程浩填窟窿,一邊還裝出什麼都沒發生,等著最後再讓我把車贖回來。
我回到家時,劉桂芳正在廚房擇菜。
我把銀行流水拍在她麵前。
“解釋。”
她低頭看了一眼,臉一下白了。
還沒開口,程浩已經從房間裏衝出來,臉色難看得要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