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下午三點,港城高等法院。
沈言坐在原告席上,身上穿著最簡單的白襯衫和黑色長褲。
手指上光禿禿的,那枚戴了十年的婚戒,不知丟在了哪裏。
“沈女士。”
周時序的律師推了推眼鏡,語氣咄咄逼人。
“根據我們的調查,在周先生出車禍後,您對他的態度發生了極大轉變。您承認嗎?”
沈言抬眼:“什麼轉變?”
“從照顧變為嫌棄。”
律師翻開文件夾,“有證人證明,您曾在多個場合表示‘不想伺候一個廢人’。”
沈言笑了。
那是周時序發病時,她為了刺激他配合複健說的話。
當時醫生就在旁邊,建議她用激將法。
現在,成了她“嫌棄”他的證據。
“我承認說過。”
律師眼底閃過一絲得意,繼續追問:“周先生與女性友人在家時,您多次在場目睹,但從未製止或表示反對。”
“這是否說明,您默認了這種關係?”
沈言想起那些被“叫醒”的早晨。
她端著早餐站在門口,聽著房間裏傳來的聲音,然後推門進去,對床上的女人說:
“周先生該吃藥了。”
那時她在想什麼?
想萌萌今天做透析疼不疼,想卡裏的錢還夠不夠撐到下個月,想肚子裏的孩子能不能活到足月。
就是沒想過製止。
“是。”她點了點頭,“我默認。”
律師乘勝追擊:“還有證人指出,您與多名異性存在超出正常社交距離的接觸。”
“比如上個月,您與一位陳姓男士在咖啡廳獨處兩小時——”
“陳醫生是萌萌的主治醫師。”沈言打斷他,“我們討論的是我女兒的病情。”
“但證人拍到了你們握手的照片。”
沈言沉默。
那張照片她記得。
萌萌病情惡化那天,陳醫生告訴她,最多還能撐一周。
她聽完後渾身發軟,是陳醫生扶了她一把。
僅此而已。
但現在,成了她“出/軌”的佐證。
周時序坐在被告席上,一直沒說話。
他看著她,眼神複雜。
有審視,有探究,還有一絲連他自己都沒察覺的緊張。
他在等她反駁。
等她像從前一樣,紅著眼睛質問他:“周時序,你信他們還是信我?”
但她沒有。
她隻是平靜地坐著,對所有指控——認下。
“沈女士,您承認以上所有指控嗎?”法官問道。
“我承認。”
沈言抬頭,目光掃過周時序,落向法官,“我沒有條件,願意淨身出戶。隻求盡快離婚。”
法庭裏安靜了一瞬。
連法官都愣了一下。
周時序猛地握緊輪椅扶手,指節泛白。
淨身出戶?
她瘋了嗎?
她一個沒有收入、沒有存款、還帶著病孩子的女人,淨身出戶要怎麼活?
“沈言,”他忍不住開口,聲音壓得很低,“你玩夠了沒有?”
沈言沒看他,隻是重複:“我隻要盡快離婚。”
法官敲了敲法槌:“鑒於雙方對事實部分無爭議,本庭將盡快作出判決。休庭!”
人群開始散去。
周時序推著輪椅追上沈言,在走廊裏攔住她:
“你到底想幹什麼?以退為進?沈言,這種把戲太幼稚了。”
沈言停下腳步,回頭看他。
陽光從走廊的窗戶照進來,在她臉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影。
她的眼睛很亮,卻空得嚇人。
“周時序,我從來沒對你玩過把戲。”
說完,她繞過他,走向法官辦公室。
周時序在原地僵了幾秒,忽然看見地上有什麼東西在反光。
他彎腰撿起來,是枚戒指。
很簡單的鉑金指環,內側刻著兩個字母:S&Z。
這是十六歲那年,他用打工攢的錢買的。
不貴,甚至算得上廉價。但她戴了十年,從未摘下。
現在,她居然丟了。
周時序死死捏著那枚戒指,臉色越來越沉。
沈言走出法院時,天陰了下來。
她摸了摸空空的手指,猶豫了一下,折返了回去。
雖然那枚戒指不值錢,雖然兩人的感情早已麵目全非。
但那上麵刻著的是十六歲的周時序和十六歲的沈言。
她想找回來。
剛走到台階處,人群忽然一陣騷動。
不知是誰喊了聲“有明星”,一群人蜂擁而上。
沈言被擠在中間,踉蹌了一下,伸手想去扶欄杆——
一隻腳突然從斜前方伸出,高跟鞋的細跟,正正碾過她的無名指。
“啊——!”
骨頭碎裂的聲音,清晰得令人牙酸。
沈言甚至沒看清踩她的人是誰,就眼前一黑,暈了過去。